3月18日下午,新湖街道司法所邀请专业律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篇》专题法治讲座。在进一步提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对民法典的理解,不断提升法治观念,增强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水平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表示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每个人的工作生活关系密切,而其中人格权编的规定更是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并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是社会和个体生存发展的基础,属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是人的基本权利。此次学习中,律师对民法典人格权编进行了概述解读,结合实际案例,告知矫正对象当人格权受到侵犯时应采取什么措施,对民法典进行了深入浅出、全面系统的学习,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吸收该项法律知识,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篇》的实用性。
新湖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呼吁社区矫正对象要积极主动学习,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学习、交流,不断推动学习新法运用,确保学习成效。接下来,新湖街道将继续深化开展法治、道德教育,坚持整体化与个别化教育相结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编辑 昌慧 审核 麦苗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