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大代表建议修法 提高“开车打手机”处罚力度
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18-07-05 19:16

深圳交警严查“开车打手机”引发广泛关注。7月5日,深圳交警邀请社会各界召开座谈会,人大代表和法律专家建议,鉴于“开车打手机”的严重隐患和危害性,现行的处罚标准偏低,应该提高违法成本。

据介绍,参加座谈会的有人大代表、法律专家、滴滴公司、泥头车协会、巴士集团以及出租车协会等单位及个人。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简要介绍开展“开车打手机”专项整治工作措施、非现场执法和法律法规等内容;交警相关负责科室介绍“开车打手机”问卷调查情况、交通事故和危害性,并播放交通事故视频。随后,参会嘉宾分别发言,互动交流讨论。

记者发现,“开车打手机” 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后,很多市民对如何判定违法仍有疑惑。对此,记者采访了解到,车辆处于静止状况下交警是不会进行罚款、扣分处罚的。处罚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驾驶员正在手持电子设备等物品;二是驾驶的车辆在运动中。对于车辆静止状态下的车主玩手机行为,交警会进行教育,不做处罚。比如,等红灯时司机看了手机,交警会进行警告,但是如果在绿灯后因为司机看手机妨碍了其他车辆通行,交警就会依法进行处罚。

之前,深圳交警开展“开车打手机”调查问卷,有超过八成网友认为此项违法和酒后驾车危害一样大,不过处罚却比酒驾轻多了。对此,参加座谈的人大代表和法律专家认为,智能手机的发展普及和人们对手机的依赖性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300元的违法罚款难以匹配“开车打手机”所带来的危害性,处罚标准偏低。

此外,根据法律,交警部门对“开车打手机”的判定是手持电话、电子设备,而现实中很多司机双手握着方向盘,虽然没有“手持”,但是眼睛却时不时的瞄向手机观看视频等,危害性并不亚于“手持”。针对处罚力度及违法情形等内容,人大代表和法律专家普遍建议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细化。

见习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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