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监局发布消费维权案例:手机店“以旧换新”合约造假被罚
澎湃新闻
2021-03-14 16:53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消费维权十个典型案例。其中,该市增城区新塘镇某手机店涉嫌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通过捏造虚假的商品服务信息,提高手机销量等行为,且违法时间较长,行为比较恶劣,被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2020年3月24日,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梳理日常投诉举报线索时发现,有许多市民反映新塘镇某手机店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随后,执法人员在突击检查中发现,该手机店涉嫌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于2018年以来就开始举办“以旧换新”活动,当事人纵容其员工制作了抬头为联通、电信”、移动的业务受理单等多个虚假合约,同时捏造多个虚假的“陷阱”条款,通过“免费领手机”的噱头,诱导消费者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并签订虚假合约。待消费者签完且办理低档位套餐服务,想领取手机离店时,便告知必须履行有关条款,否则个人征信会受到不利影响。想解除合约的话,要办理更高档位的购机套餐服务,或是以全款价格(或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无任何绑定要求的裸机。

当事人通过捏造虚假的商品服务信息,提高手机销量和高档位购机套餐的办理量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由于当事人违法时间较长,行为比较恶劣,且在市场监管部门立案后一直未能整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3月14日,澎湃新闻从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十个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网贷培训、预付消费、健康服务、产品质量等方面。据介绍,去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消委会系统主动适应新常态和消费升级新趋势,积极化解消费维权难点问题,全面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原标题《广州市监局发布消费维权案例:手机店“以旧换新”合约造假被罚》)

见习编辑 连博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范锦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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