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核,我委收到的关于你在自办食堂大吃大喝、你单位个别工作人员办公用房超标等的反映,不符合事实。”近期,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某社区党委书记到区纪委签领《函告书》,如释重负地长吁了一口气。
这是深圳市罗湖区纪委监委探索运用“函告了结”的一个个案。自去年10月推行这项工作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对6名党员干部实施函告了结,占全年问题线索处置的4.7%。
让党员干部“红脸出汗”
该区在执行相关工作规则中发现,相关工作规则对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之一“予以了结”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如若问题线索是被直接予以了结或初核不实了结的,被举报人并不会知晓相关举报内容,导致一些涉及其工作方式方法但并不违纪的问题,未能及时对其进行提醒告知,达不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去年10月,该区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专门研究制定了函告工作制度,推出了适用函告了结的两种情形:一种是直接予以了结的问题线索,包括反映问题明显不合常理,道听途说或者主观臆测,无必要开展谈话函询或者初步核实的;反映笼统,不涉及具体问题,难以开展谈话函询或者初步核实的;反映问题年代久远、较轻微,且被举报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的等情况。一种是初核不实或暂未发现有证据证明存在违纪违法事实的问题线索。旨在对问题线索了结的同时,将涉及的廉政风险问题以书面函的形式告知被举报人,让干部在“红脸出汗”的同时卸下思想包袱。
“纪委的《函告书》让我出了一身汗,现在认真反思一下,尽管那宗劳资纠纷涉法涉诉不属于调解范围,但自己对待当事人的态度确实存在生硬不妥的地方。感谢组织的提醒,我一定加以改进!”该区某街道一名被函告的司法干部诚恳地说。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的职责就是把群众反映的每一条问题线索的价值充分挖掘出来并加以运用,通过函告工作制度提醒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
“你好,纪委的同志几个月前找我核实了一些问题,之后一直没有下文,你们能不能帮我了解一下案件办结了没有?”以前,该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曾多次接到类似的“求助”电话。
以往,一些信访人凭主观臆测或者旁听途说就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既扰乱了举报环境,也对被举报人极其不负责任。党员干部应当接受群众监督,但群众也应对信访举报负责,函告工作制度对恶意或不实举报的处置进行了明确,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理性、有序的进行信访举报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氛围。
实践中,当纪委找被举报人了解相关情况后,特别是举报本身为不实举报的,被举报人工作积极性或多或少会受到一定影响,有的甚至无心工作。函告工作制度的出台,让被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干劲,继续投身到干事创业当中。
去年10月,有人反映该区南湖街道某社区工作站长未经合法程序,私自与辖区多家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这些公司入驻后擅自出租业主公共配套,侵害业主利益等。经纪委工作人员初核,举报纯属子虚乌有。南湖街道纪工委对这一问题线索立即启用了“函告”进行处置。
“一封简单的《函告书》对我来说却并不简单,它让我彻底放下了心头包袱,重新燃起干事创业的激情。”这名被函告的党员干部如是说。
“罗湖区纪委监委全力打造有担当、有作为、有温度、有情怀的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在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同时,也为干部担当作为疏压减负。”罗湖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健全函告工作制度,深化‘第一种形态’运用,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麦苗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