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发布会再提深圳:制定和出台放宽市场准入的特别措施
深政观察
2021-03-08 23:14

小政获悉,3月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秘书长赵辰昕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了国家发改委今年要重点推进的一些改革任务,主要包括:

● 第一,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 第二,着力推动建设高标准的市场体系。

● 第三,着力深化重点行业的改革。

● 第四,着力促进全面绿色转型。

● 第五,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其中在着力推动建设高标准的市场体系方面,明确表示国家发改委今年要修订和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持续破除市场准入的各种隐性壁垒。制定和出台海南、深圳等放宽市场准入的特别措施。

小政注意到,这并非国家层面首次提及这项工作。据了解,在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已明确提出,2021年,国家发改委将修订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建设统一大市场。

相关部署工作也有了政策依据和支撑。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提出,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制定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放宽能源、电信、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教育等领域市场准入。

今年1月31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正式发布,《行动方案》明确要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本来已是“板上钉钉”的事,但在今天的发布会上再被提及,并被列为了今年的重点推进改革任务中,充分说明这项工作对于“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性。

据小政了解,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因此,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仅针对境外投资者不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是适用于境内外投资者的一致性管理措施。其目的就是要持续破除市场准入的各种隐性壁垒,促进公平竞争,尤其是在当下国内国际形势发展的新变化下其重要性更为凸显,对于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

事实上深圳也早已有行动了。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就已明确,深圳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得自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同时,根据国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授权,规定允许具有国际通行资质资格的金融、税务、建筑、规划等境外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按照规定在深圳提供专业服务。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深圳发起设立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一步放宽特定行业领域的市场准入。

在今年3月1日举行的广东省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广东省政府支持深圳开展竞争执法先行试点,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将制定实施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试点和商事登记确认制试点,营造更加公平、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

国家层面的制度性安排以及深圳立法层面的引领推动,必将助力深圳完善公平、开放、竞争、透明的市场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更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

编辑 许舜钿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李怡天 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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