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深圳交警在丹梓大道开展勤务工作。11时55分,一辆红色重型厢式半挂车缓缓驶来,交警一眼发现该车车辆号牌有异常,立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车使用的行驶证为伪造,前牵引车号牌“闽D”两字折断,而后挂车号牌6变造为9。深圳交警现场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暂扣车辆,并将当事人带回交警局做问话笔录。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第三十一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第三十二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1、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三万元罚款;
2、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3、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该车共有变造号牌、污损号牌、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等三项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已经对驾驶员进行合并处罚。
编辑 李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