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深圳市商事主体均可申领和使用电子印章
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泳 实习生 方炫杰/文 杨浩翰/图
2021-03-06 09:13

《若干规定》修订实施后首家港资企业在深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颁照仪式现场,金泰斯自动化有限公司负责人黄裕雨手持纸质和电子营业执照合影留念。

3月5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根据通过发布《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电子印章标准体系、上线深圳市统一电子印章管理系统,结合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在全国率先实现商事主体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综合应用。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黄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海斌出席推广启动仪式。

据悉,新办和信息变更商事主体在获得商事登记核准后,即可通过“i深圳APP”同步免费申领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系统为每个商事主体生成一套四枚电子印章(含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负责人章)。存量商事主体可在“i深圳APP”或市统一电子印章系统直接免费申领电子印章。

根据《深圳市商事主体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全市商事主体均可申领和使用电子印章。我市商事主体之间可以随时随地使用电子印章签订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或其他电子文书,加盖了电子印章的电子文档可以替代传统纸质盖章文件原件。

编辑 秦天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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