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独生子女免费保险申报启动
记者 肖雄鹏 通讯员 陈纲宇
2016-07-27 20:12

龙岗区的独生子女家庭有福啦!为提高独生子女家庭抵御意外风险能力,龙岗区卫计局、区计生协会将继续免费为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如果市民在参保期间,有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残疾、住院费用等,都可根据实际情况获得保险金额。为方便报名,市民可通过“微信申报”。政府出资买保险,一张保单保全家的福利,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赶紧报名参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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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关爱对象以下2类家庭均符合参保资格:

1、符合条件的龙岗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

独生子女年满60天至14周岁(含14周岁,即出生日期为2000年11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在深圳市其他区未购买同一保险产品的龙岗户籍独生子女家庭(包括子女及其父母,其父母年龄需为65周岁及以下,即出生日期为1949年11月1日及以后)。

2、符合条件的非深圳户籍独生子女家庭

独生子女年满60天至14周岁(含14周岁,即出生日期为2000年11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在深圳市其他区未购买同一保险产品的非深圳户籍独生子女家庭(包括子女及其父母,其父母年龄需为65周岁及以下,即出生日期为1949年11月1日及以后) 。

保费来源由龙岗区财政统一支付,无需个人承担。保险期为一年(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上年度已参保且符合本年度参保条件的家庭,可自动续保,无需再次申报,其家庭则需申报。

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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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如下:

1、上门申请

符合条件的龙岗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请携带全家户口本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前往独生子女户籍所在工作站办理。

符合条件的非深圳户籍独生子女家庭请携带全家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证》原件前往申请人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2、微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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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姿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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