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食品安全的第三方检测有了新规范
读特记者 易东
2018-05-28 21:09

随着深圳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我市许多第三方检测机构都加入了食品检测行列,这些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否有按政府要求开展取样和检测?检测数据是否权威可靠?市民是否可以信任这些机构的检测数据?28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布了《政府购买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服务满意度测评规范》(简称《规范》),宣布该规范将于6月1日开始实施。

记者在文件上看到,该规范规定了政府购买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服务满意度测评所遵循的原则、依据、参与方职责、测评要求、测评方法、测评程序以及测评结果与处置。 该规范要求政府购买方和测评者应有效实施满意度测评活动,使其能够准确反应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服务的真实水平,查找出实际问题。

《规范》要求测评者所采集的数据应客观、真实,测评结果应能准确地反映满意度测评活动情况,无差错、可信赖。《规范》对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服务满意度测评设置了基本要求,要求其建立三级指标,包括常规指标、质量管理指标和履约能力指标 。每项指标都采取打分制,并规定了具体分值。根据分值给第三方检测机构给出最后的评价分值和等级,其中90分至100分为优 ,80分至90分为良,60至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测评结束要形成测评报告,测评者应向政府购买方和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告知测评结果,政府购买方应将测评结果记录在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的诚信档案,测评结果应作为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后续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重要参考指标。

《规范》还对测评结果存在不符合项的检测机构的处理做了具体规定: 测评者应向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发出测评结果及整改意见,并告知政府购买方;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向政府购买方书面报告;政府购买方宜组织测评者对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整改情况实施二次测评;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测评者应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购买方进行处理。

编辑 林捷兴

(作者:读特记者 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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