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从香港入境广东,须提供鼻咽拭子的核酸采样报告!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吴德群
2021-02-24 19:29

深圳市口岸办2月24日发出温馨提示,经粤港两地政府协商,自2021年3月1日起,自香港入境广东人员所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中注明的检测采样方式必须为鼻咽拭子或鼻腔咽喉合并拭子(六岁以下小孩以咽喉拭子作为主要采样方式)。如您通关时出示的核酸检测报告未采取上述采样方式或未注明采样方式,将不予认可作为有效的通关核酸检测证明材料,并安排返回香港。请您前往粤港两地政府认可的指定医学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获取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报告。

编辑 董雯静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范锦桦 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吴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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