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危!深圳市全面开展建筑施工防坍塌专项整治

读特记者 戴晓蓉
2018-05-06 17:17
摘要

5月5日,深圳市住建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并立即开展建筑施工防坍塌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5月5日,深圳市住建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并立即开展建筑施工防坍塌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应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项目、班组等“三层三级”施工安全联检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应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监理单位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职责严格审查进场作业单位及人员的资格,严格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施工和认真落整改措施。按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理,督促消除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同时,在全市范围立即深入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高边坡)、地下工程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坍塌事故。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龙门吊、起重机、架桥机、塔式起重机、履带吊、汽车吊等、)脚手架(外脚手架、电梯井脚手架、落地式卸料平台、各类操作平台等)、模板支撑体系(包括滑模)、基坑(槽)、地下工程、边坡土方施工等部位、环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切实加强脚手架、防护棚等的安全监管力度。

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严防施工安全事故。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验收完成后,应实地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

通知还要求,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责令整改、责令停工、省动态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红黄色警示、挂牌督办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从严从重、顶格处罚。加强公开曝光,加大对各方责任主体“不诚信行为、不良行为、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行为、安全事故”等5个方面的信息公开曝光力度。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戴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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