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深交所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深圳特区报
2018-05-03 08:17

4月30日是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一季度报告的最后“交卷日”。4月27日晚间,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华泽)、深圳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尔)、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地矿)、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药机)等五家公司披露无法在限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对此,深交所在第一时间启动对前述五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程序,并提请立案稽查。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定期报告尤其是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强制性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重要信息来源。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监管红线”。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情形,*ST华泽、康达尔、山东地矿、凯迪生态的股票自5月2日开市起停牌;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的,相关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的,相关股票将被实施暂停上市;被实施暂停上市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的,相关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千山药机的股票于5月2日停牌一天;6月30日前仍未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暂停上市;被实施暂停上市后一个月内仍未披露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强调,深交所将继续深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坚持依法治市、依规治市,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手软,持续净化市场生态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 桂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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