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刷脸”执法开始了!首日抓拍共处罚125宗

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2018-05-03 07:53
摘要

5月1日开始,针对外卖、快递等特殊行业人员的“刷脸”执法正式开始

经过一周的过渡期,5月1日开始,针对外卖、快递等特殊行业人员的“刷脸”执法正式开始。交警部门通过人脸识别设备,对三类违法行为自动识别处罚,首日抓拍共处罚125宗。

5月1日9时20分,一名身穿红衣的快递小哥在国花路桂花路路口北方向骑着标有京东字样的电动车闯红灯行驶,被路口的刷脸电子警察设备抓拍。通过后台秒级人脸比对,该小哥为特殊行业库里的京东配送员何某。何某表示,他们的营业点一共有十几名快递员,平均每个人一天要送100多件快递,着急的时候就会发生闯红灯或者走机动车道的情况。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横过机动车道未按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处100元罚款。“刷脸”设备自动为何某开出罚单,并将违法信息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给何某。这是针对特殊行业人群“刷脸”执法的首张罚单。

人脸识别前端监控设备不会受到天气和皮肤颜色影响,算法支持侧脸、低头、遮挡、逆光、高亮度、高人流密度的识别。

5月1日,交警部门共抓拍特殊行业人员违法在斑马线闯红灯58宗、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67宗。在装有“刷脸”设备的路口、路段,特殊行业人员作为行人闯红灯、骑非机动车闯红灯、骑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等三种交通违法会被自动人脸识别抓拍处罚。

据介绍,收到违法信息后,当事人若对自身交通违法无异议,可直接通过星级用户服务网上处理违法,无需到交警大队进行处理。如果有异议,可以前往深圳交警机动训练大队窗口查看图片、申诉。

【读特新闻+】

刷脸执法电子警察点位

人脸识别电子警察

设备分布情况(行人闯红灯)▼



高清卡口人脸识别电子警察

设备分布情况(失驾)▼



设备分布情况(非机动车)▼


编辑 桂桐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