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发布2017年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记者获悉,2017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七;主要河流中下游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其它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总数已达1090个。
空气环境方面: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国家一级(优)和二级(良)的天数共343天,占全年监测有效天数(365天)的94.0%,比上年下降2.7个百分点;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全年灰霾天数22天,比上年减少5天。全年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水环境方面: 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12座主要饮用水源水库中11座水库水质为优,1座水库水质为良。盐田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大沙河和王母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标准,布吉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深圳河、龙岗河和坪山河上游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其他11条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氨氮、总磷等指标超过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其它指标达到Ⅴ类标准。东部近岸海域水质为优,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一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声环境方面: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7.5分贝,比上年上升0.6分贝。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70.0分贝,比上年上升0.4分贝。
固体废物方面: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处理利用率均为100%;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603.99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城市污水厂污泥得到妥善处置。辐射环境方面: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各项监测指标值均处于安全水平,核设施、核技术利用设备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未见异常变化。自然生态保护方面: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1%,建成区绿地率39.2%,森林面积79339.28公顷,森林覆盖率40.04%。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全面推动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30项。制定实施《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意见的实施方案》,海绵城市试点城市绩效考核排名全国第一。积极推进生态红线划定;各区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盐田区获评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出台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持续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全市有42个社区获评“广东省四星级宜居社区”,8个社区获评“广东省五星级宜居社区”,“深圳市罗湖体育休闲公园”等4个项目获评2017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
编辑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