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发言人25日发布消息称,早前引用《商品说明条例》(《条例》)就一间美容公司两名销售人员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要约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作出检控。案中一名被告25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判处监禁两个月,缓刑18个月。同案另一被告则于今年3月7日承认控罪,被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这是同类案件中首宗成功检控个案。
发言人说,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美容公司的职员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要约向消费者提供的美容服务。经调查后,发现一名美容顾问及一名美容师向顾客讹称销售的美容疗程服务为永久无限次使用,于是作出检控。记者了解到,香港一些不良美容院,通过夸大美容效果或用不实之词欺骗顾客的事情时有发生。然而,顾客投诉时,往往因没有“确凿证据”而使欺诈者侥幸脱罪。今次成功监控不良美容师,对从业不良行为者起到了警示及震慑。
发言人重申,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根据《条例》,任何人如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要约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专用举报罪案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编辑 林捷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