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税务部门推出办税便利化新举措,节约办税时间,降低办税成本。4月起,纳税人办理5大类258个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所列办税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月23日发布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广东省税务部门在此基础上,结合我省情况,推出广东版“最多跑一次”清单,首批包括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258个国税地税办税事项,基本涵盖国税地税主要日常业务,例如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发票领用、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个人所得税优惠备案、开具税收完税凭证等办税事项。广东各市税务部门也将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增列本地“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实际将超过258个。
同时,广东税务部门在“最多跑一次”基础上还推出了升级服务,新办纳税人从涉税信息补采集到发票领用等10个事项办理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实现新办纳税人办税“零门槛”。
“最多跑一次”让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减负提效,据广东税务部门测算,全省税务部门办税时间有望在第一季度同比下降近30%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
为方便纳税人了解“最多跑一次”事项,广东税务部门专门编制办税事项指南,全面展示“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的办理条件、报送材料、办理时限、政策依据、办理流程等,纳税人可通过广东国税、广东地税门户网站随时查阅。
“最多跑一次”不仅让纳税人“少跑腿”,更要让纳税人“不跑腿”。下一步,广东税务部门还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及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同时积极拓宽网上业务,实现更多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持续推进,最大程度让纳税人办税“少跑路、不跑路”。
编辑 郑蔚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