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小米集团在港交所公告称,公司于美国东部时间1月29日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起诉美国国防部和美国财政部。公司认为,上述两机构在将本公司列入为NDAA认定的《中国军方公司》的决定中,存在程序不公与事实认定错误,为了维护公司全球用户、合作伙伴、员工和股东的利益,要求法院宣告该决定违法并撤销该决定。
此前,美国政府1月14日将9家中国企业列入所谓“与中国军方相关”的黑名单中,其中包括手机制造商小米及飞机制造商中国商飞。根据相关投资禁令,美国投资者需在今年11月11日前出售所持“黑名单”公司的股份。
1月15日,小米集团发布公告称,注意到美国国防部于2021年1月14日发布新闻,表示根据《1999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第1237条,将本公司列入相关清单。小米集团表示:公司一直坚持合法合规经营,并遵守经营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其服务和产品皆用于民用或商用;公司确认其并非中国军方拥有、控制或关联方,亦非美国NDAA法律下定义的中国军方公司;公司将会采取合适的措施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编辑 范锦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