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格处罚!深圳百余家建筑企业被处安全生产红色警示
读特记者 窦延文
2018-04-08 14:44

记者4月8日从深圳市住建局悉,今年以来,深圳市继续加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力度,一季度对发生事故或重大险情的涉事企业、人员共发出红色警示17份。自去年9月份以来,市区住房建设部门已累计向一百多家企业发出红色警示共计175份。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遏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多发,解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执法震慑力不够等问题,经市政府同意,该局于2017年9月19日出台《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简称“铁十条”),制定了从重从快查处、红色警示、停工检查、挂牌督办、查扣资质证书、高额赔偿、惩戒失信、两法衔接、强化问责、约谈、公开道歉,以及严查项目的组织管理、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严厉惩治措施。其中,对发生安全事故、重大险情以及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或被责令停工拒不停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一律按规定给予不同期限的红色警示,在警示期内,依法禁止在我市参与投标和承接新的业务。如,对发生死亡1人、2人、3-9人、10人以上安全事故的,分别给予3个月、6个月、1年、无期限的红色警示。截至目前,市区住房建设部门已累计向一百多家企业发出红色警示共计175份。

该负责人表示,“铁十条”措施的实施,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了强有力的惩戒,提高了执法震慑力度,形成了一条安全生产高压红线,让逾越安全红线的企业深切感受到“痛”,从而倒逼企业自觉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季度红色警示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18年3月29日,深圳市路安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在南山区学苑大道和塘兴路交汇处施工时,造成该部位地下燃气管道破损,发生燃气泄露险情,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社会影响恶劣。市住房建设局依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给予深圳市路安达工程有限公司及涉事工程项目负责人红色警示2个月,在红色警示期内,依法禁止被警示企业和个人承接新的业务和投标。

案例二

2018年3月27日,平安金融中心南塔项目发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市住房建设局依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分别给予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永恒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及涉事工程总包、分包项目负责人红色警示3个月,在红色警示期内,依法禁止被警示企业和个人承接新的业务和投标。

案例三

2018年3月22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勤诚达正大城花园一期(A607-0848)2、3、4栋工程发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给予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及涉事工程项目负责人红色警示3个月,在红色警示期内,依法禁止被警示企业和个人承接新的业务和投标。

案例四

2018年3月13日,深圳市福田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福田区福田南路皇御苑小区进行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第八期)工程施工时,损坏了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役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导致1321户燃气用户受影响。市住房建设局依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给予深圳市福田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涉事工程项目负责人红色警示2个月,在红色警示期内,依法禁止被警示企业和个人承接新的业务和投标。

案例五

2018年1月25日,深圳市罗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所在的工人生活区发生火灾事故,社会影响恶劣。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给予深圳市罗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涉事工程项目负责人红色警示2个月,在红色警示期内,依法禁止被警示企业和个人承接新的业务和投标。

编辑 张颖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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