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清明出行,深圳交警联手省内8市交警搞出了个大"动作"
读特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18-04-03 18:55

记者4月3日获悉,深圳交警与省内8市交警签订了清明交通保障警务协作协议,共同加强粤东片区清明交通保障工作。

按照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知要求,为联合应对清明期间高速公路交通拥堵及各类突发事件,确保车辆及时引导、合理分流,深圳、东莞、河源、梅州、汕尾、汕头、潮州、揭阳、惠州交警本着“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平安畅通、规范管制、加强协作”的原则,经共同协商,签订清明节交通保障警务协作协议。

据介绍,清明节交通保障工作期间,协作各方以各单位指挥中心和“粤东片区高速交通安全管理协调群”为协作平台,原则上每两小时互相通报辖区交通运行基本情况,包括车流量、拥堵路段以及可能影响相邻市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情况,对相邻辖区交通有严重影响的情况随时通报。

协议要求,遇恶劣气象条件、严重交通事故、严重拥堵、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性案件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对相邻市的交通流带来变化的,需提早通报协作各方指挥中心,内容包括管制的原因、预估管制时间、已经或正准备采取措施,希望相关市交警联动、联勤的范围和实施方式;毗邻交警单位应安排人员在管制受影响路段管辖分界处协助疏导交通,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确保有效组织交通流和保障区域交通安全畅通;各市交警严查辖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四种重点违法行为”,严历打击强行冲卡、交通事故逃逸“两种性质恶劣案件”。

同时,需要区域联动的,违法行为发现地和发生地交警启动查缉预案,主办单位应将车辆特征等基本情況第一时间通报协助单位,协助单位接到请求后,应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堵截查缉,对截获车辆和人员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并及时通知主办单位,直至办理移交手续。

据介绍,各地交警在清明期间,还将严查严处长途客车、旅游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重点违法车辆,将及时通报车辆属地管理交警,属地管理交警将通报有管辖权的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见习编辑 黄小菊

(作者:读特记者 解树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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