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法院办结首宗深圳遗嘱库司法确认案

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罗云
2018-04-03 11:36
摘要

4月3日,记者从罗湖法院获悉,近日,该院清水河法庭办结了首宗深圳遗嘱库司法确认案。

4月3日,记者从罗湖法院获悉,近日,该院清水河法庭办结了首宗深圳遗嘱库司法确认案。

该案被继承人臧某生前在深圳遗嘱库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并存放在遗嘱库保管。此遗嘱写明,臧某名下两套房产分别由该案四名申请人按份额继承或受遗赠。臧某于2017年9月病逝后,四名申请人前往深圳遗嘱库提取了遗嘱,并表示接受继承或遗赠的房产。

2018年3月,四名申请人经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除确认臧某生前遗嘱内容外,还对臧某遗嘱中未涉及的名下其他财产如何继承进行了约定。随后,四名申请人在调解组织的引导下共同向罗湖法院申请对该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罗湖法院在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调解协议、调解组织证明、相关财产权利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后认为,申请人经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裁定有效。

据悉,2017年3月,罗湖法院婚姻家事庭与罗湖区司法局、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就建立继承纠纷审理与人民调解合作机制签署备忘录。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是经深圳市民政局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深圳遗嘱库是该中心设立的第一个公益性项目,旨在为深圳市中老年人及有需要的市民办理遗嘱咨询、遗嘱登记和遗嘱保管服务。中心下属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深圳市司法局指导下依法成立的专业性调解机构,专门进行继承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该中心与罗湖法院家事审判庭就继承案件的司法确认问题,建立了合作机制,主要包括建立遗嘱调取合作机制,建立诉调对接合作机制,建立业务研讨和交流机制。

见习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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