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深圳市司法局开展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后的首次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工作,113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简称“人民监督员”)中,于秀峰等20名人民监督员被考核为“优秀”,其余93名人民监督员为“良好”等次,没有不合格等次。
2017年,深圳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选任了新一届共113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并举办了宣誓颁证仪式及初任培训,这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由深圳市司法局负责选任的首批人民监督员。2017年度,共随机抽选8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了案件监督评议。
究竟这些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和效果如何?深圳市司法局考核小组认真、规范地对113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年度考核。本次考核以人民监督员参加培训情况、参加案件监督评议和检务活动情况、检察机关对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评价等方面的情况为主要依据,通过查阅人民监督员档案信息、履职情况统计表、履职登记表和个人述职等方式进行。
据介绍,人民监督员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共有20名人民监督员被考核为“优秀”等次,其余93名人民监督员为“良好”等次,无不合格等次。 “优秀”等次的人民监督员中,男性17人,女性3人;中共党员8人,民主党派人士5人,无党派人士4人,群众3人;地市及以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5人,律师5人。
下一步,深圳市司法局将与市人民检察院密切合作,推动调整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完善人民监督员知情保障机制和案件监督评议程序。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