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法院快速执行一宗拖欠工资案 35名工人拿到工资

读特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卢思莹 陈曙涛 康雄标 文/图
2018-03-28 15:56
摘要

3月27日下午,李法官召集申请人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在下班前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由设备供应商当天支付申请人50%的执行款,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上述设备的查封,剩余的款项由法院依法向被执行公司继续执行。

位于惠州市惠城区冰塘工业园区的某服装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公司老板逃之夭夭,厂里35名工人的工资却毫无着落。3月27日晚,惠城区人民法院圆满解决这宗拖欠35名工人工资案件,申请人拿到了首批近6万元工人工资执行款,申请人喜极而泣。

据介绍,2017年12月,惠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某服装有限公司应支付工资合计112207元给林某等35人。

仲裁裁决生效后,林某等人于2018年1月30日向惠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李俊俊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等方式对被执行公司开展“四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该公司和相关单位查找执行线索,发现厂房是租赁的,有一批缝纫设备还存放在公司内,遂立即对该批设备采取查封措施。尽管查控到了该批设备,但处置这些财产要进行财产评估、送达评估报告、挂网拍卖等程序,需要一段时间,而对于工人们来说,这是等不起的。执行法官灵机一动,想办法联系到这批设备的供应商,得知执行公司尚未付清设备货款,供应商提出按合同约定对该批设备保留所有权,请求法院予以解封并将财产取回。为维护好申请人的利益,执行法官深入了解情况后告知供应商,虽然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但未进行登记,即使拖欠货款也不能取回,同时耐心解释工人们现在面临的困境,取得供应商的理解和同情。3月27日下午,李法官召集申请人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在下班前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由设备供应商当天支付申请人50%的执行款,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上述设备的查封,剩余的款项由法院依法向被执行公司继续执行。

至晚上8:50分许,该批执行款全部发放完毕,工人们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据介绍,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涉民生案件又是解决执行难的重中之重,惠城区法院多措并举,先后开展一系专项执行行动,尤其对涉民案件的执行开设绿色通道,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编辑 耿超逸

(作者:读特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卢思莹 陈曙涛 康雄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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