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有哪些权利,普通市民如何防范非法金融陷阱?3月15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建行等单位联合在宝安区壹方中心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为金融消费支招。
此次活动旨在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金融广告的基本知识、非法金融广告识别方法和被非法金融广告误导的救济途径,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金融广告的能力,共同打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树立良好的服务品牌和社会形象。
活动设有视频宣传、有奖互动、现场宣传等环节,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金融消费者享有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八大权益。宣传视频以一个个真实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可爱的卡通画面,提醒广大市民多问、多想、多学,通过广告接触进入产品和服务时应先了解相关的基本知识、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专业人员,坚决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另外,活动通过朗诵节目《坚守诚信在路上》,向社会公众展示了深圳建行诚信经营的形象与信念。同时,员工精心准备的小品《卖菜大妈的致富梦》寓教于乐,诠释了我市银行业敢于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向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防范打击违法金融活动的决心。
活动现场还进行了支付结算、国债、征信、外汇、反洗钱、货币等业务的宣传。银行工作人员通过派发折页、宣传手册等资料,教育消费者从广告主是否具备发行金融产品和投放广告的资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的金融广告是否显著表明“广告”字样、金融广告是否对金融产品和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有合理的提示或警示等方面识别金融广告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并热情解答现场消费者的提问,获得广大金融消费者的一致认可。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