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酒驾男子东莞路上睡着 交警叫他“起床”
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孙宁 文/图
2018-03-12 12:37

喝酒后的司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停在路边睡觉,没造成伤害,这种情况可以免受刑事处罚?

3月10日晚21时许,安某与朋友在惠州市陈江聚餐,期间安某喝了酒。当日23时聚餐完毕,安某独自驾驶粤L牌私家车从惠州陈江开车到东莞市桥头镇看望朋友,当行驶至桥头岭夏红绿灯路口处,因醉酒困倦,撞到绿化带,直接将车停在路上睡着了。

3月11日清晨7时50分许,交警接警后到达现场,发现车门开着,叫了好几分钟才把安某在轿车驾驶座位上叫醒。交警当场便对安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接着,再将安某带到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测试,发现他的酒精含量远超醉酒标准,随后以危险驾驶罪被带走。经鉴定,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4.09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系行为。

桥头交警大队队长罗淦文告诉记者,这个驾驶员的呼吸测试已经达到143g/100ml,达到醉酒的标准,我们将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他将会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之内不得重考。

记者从桥头交警大队了解到,安某由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醒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见习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孙宁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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