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培育规范租赁市场 加快形成“租购并举”新格局

读特特派记者 方慕冰 周元春 石义胜 叶志卫
2018-03-12 09:28
摘要

多名代表委员建言,培育规范的房地产租赁市场,加快形成“租购并举”新格局,真正让百姓安居乐业。

原标题:代表委员热议住房问题

培育规范租赁市场 加快形成“租购并举”新格局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对此,多名代表委员建言,培育规范的房地产租赁市场,加快形成“租购并举”新格局,真正让百姓安居乐业。

规范租房市场,保障“租”有所居

根据国家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2017年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租金规模约为1.3万亿元,广东省和浙江省城镇家庭中分别有47%和41%的家庭是租房居住;在北京和上海两个直辖市中,分别有37.2%和38.3%的家庭通过租赁解决居住需求,已达到发达国家租赁市场规模,远高于全国25.8%的平均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指出,中国大城市的租赁市场非常庞大,但租赁市场建设仍面临着诸多瓶颈,房屋租赁立法上相对不足,导致租户居住环境、安全等基本权益缺少有效保障,违规“群租”现象频现等,均显示出租赁市场发展不成熟。因此,他建议“规范租房市场,保障‘租’有所居”。

在“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提出后,诸多房企也开始进驻租赁市场,发展长租公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念沙表示,由于我国长租公寓发展时间不长,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供给渠道单一、行业规则不清晰、主体市场化程度不高、金融保障不充分和城市选择不合理上。

要树立“不买房也能在这个城市扎根”理念

“租房者最担心的是什么?就是缺少对未来的预期,没有长久的安身之地,比如明年租金要涨价了、要被房东赶走了等。”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委副书记蓝绍敏表示,政府在培育房地产租赁市场时,要进行规范和引导,让租房者“都有10年、30年的预期”,让大家都能树立“不买房也能在这个城市扎根”的理念。

对于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方式,蓝绍敏建议,将来要逐步淡化行政手段,强调市场的手段,让市场调控和行政调控相结合。“举例说,如果未来租赁市场火起来了,再加上房地产税的调控,房地产产权持有的成本将会提高。那么,会不会改变现在10个人冲1套房子去的情况?会不会实现供求平衡或者房源供大于求?”他认为,那时房地产房源价格的形成将更加科学。

此外,他建议,房地产调控地方要有一定自主权,房地产市场每个城市应该分区进行价格管控。同时,应当采用房地产价格的“精准调控”取代目前的“平均数调控”。不能为了最后得出的“房价平均数”,充当““调酒师+精算师”。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住建厅厅长王玉志表示,要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让老百姓安居、宜居,创造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住房调控要从供给和需求双向发力,目标是保持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保障群众的住房需求。

让租房如同购房一样住得放心

为了更好地推进租购并举,代表、委员们从制度、立法以及市场化发展等方面对租赁市场发展建言,建议完善房屋租赁制度顶层设计,对所有人权益进行保护,鼓励多方主体加入到租赁房源的供应和建设上。

姚劲波建议,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居民需求,增加供给非常重要,但更关键的是通过国家层面的法治手段,遏制各种租房乱象,让租房如同购房一样住得放心。希望政府加快补齐租房市场立法领域的短板,完善房屋租赁制度顶层设计,明确房屋租赁双方权益和中介公司责任,建立快速解决房屋租赁纠纷机制,让解决租房纠纷问题有法可依,同时在交易环节加强承租者权益保障,进一步增强承租者的“安全感”,使租房切实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也表示,政府应持续加大保障房供给,“多元化的住房供给是一个趋势,由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共同持有的物业进行出租,这种方式会越来越多。”

针对租赁市场供给,徐念沙则建议:一是继续加大舆论引导和政策保障;二是政府支持企业参与组建住宅合作社,建设共有产权租赁房;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制定行业标准;四是完善税收体系和退出机制;五是用市场化的方式选取专业公司开发和运营。

“希望政府从政策层面予以保护,逐步使租房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获得与买房居民同等的待遇”,姚劲波说,“要让更多年轻人进一步增加对于租房的接受度,改变‘买房才是安居乐业’的传统观念,建立更加积极的置业观”。

编辑 李怡天

(作者:读特特派记者 方慕冰 周元春 石义胜 叶志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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