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正案通过,是党心民心所向、时代发展所需,对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具有深远意义。
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因此,宪法修正案通过成为各大媒体的头条新闻。全国人民的关注和拥护,为学好用好宪法提供了新的契机。
我国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36年以来,一共经历了5次修改。第五次距2004年第四次宪法修改已有14年,是目前为止间隔最长的一次宪法修改。实践证明,通过宪法修改,及时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修正案通过之日,即是开始施行之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于11日发布公告,宪法修正案予以公布施行。把新修改的宪法学好用好,成为当前及今后重要的实践课题。
昨天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一共有21条,包括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多个方面内容。只有通过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原则和具体内容,解读好宪法规定的重大制度、事项,才能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推动其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宪法实施的关键,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带头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这一次宪法修改专门增加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的内容。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才能发挥好其带头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环境。
宪法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认真学习写着人民权利的宪法,让宪法精神走进心中,让尊法守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把维护宪法权威作为神圣责任,就能为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 李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