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须登记备案 2月起开始接受申请

​ 读特记者 庄瑞玉
2018-03-07 15:55
摘要

7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备案业务已经于2月份正式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通过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系统(登录网址:https://sz12333.gov.cn/metrysb/ )向所在区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备案。

6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备案业务已经于2月份正式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通过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系统(登录网址:https://sz12333.gov.cn/metrysb/ )向所在区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备案。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等规定,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应办理登记备案。与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相比,登记备案业务存在以下特点:降低了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强区放权原则,实现登记备案属地化管理;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可自行打印本机构的登记备案凭证;材料大幅简化,删减了原从业人员资格证、房屋租赁凭证等材料;大幅缩短办理时限,由原行政许可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减少了等待时间。

那些单位或企业可以申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备案?据介绍,符合这些条件的可以申请:经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业务范围、章程和管理制度;有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何申请呢?单位在市人社局社会统一用户平台进行实名制注册。符合登记备案条件并且已注册的用户登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系统,点击“中介机构备案”-“申报”-“新增”,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信息、上传材料。信息填报完毕、材料上传完毕后,勾选该笔业务,点击“上报”,备案信息将流转至各区业务受理岗。符合条件的登记备案申请,经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登记备案凭证,申请人可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打印或查询。

市人社局提醒,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原取得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如许可证载明的法人、地址等内容无变更的,可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后办理登记备案,如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已变更的,应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登陆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登记备案业务的办理指南。

见习编辑 张克

(作者:​ 读特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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