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公共场所禁烟已有4年。深圳市控烟办发布的数据显示,近4年来,全市各控烟执法部门累计对违法吸烟者罚款332.5万元,对控烟不力的场所罚款42万元。今年,我市还将创建“无烟城市”,巩固提升控烟工作成效,将制定和实施深圳禁烟场所无烟黄绿标督查制度,对绿标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黄标单位进行重点盯防复查,仍不合格者进行通报批评,并报执法部门进行严格查处。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深圳4年禁烟效果如何?年后返深的人感触最多:“回到家乡后很不习惯,餐馆、车站烟雾缭绕、地上随处是烟头。”深圳公共场所的环境和空气要比很多内地城市好得多,这种最切身的体会,是对深圳公共场所禁烟效果最真实的肯定。
深圳何能如此?一是有法可依,二是执法必严,重点在一个“严”字。深圳公共场所禁烟自2014年3月1日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始,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优势,在法治框架内实施禁烟措施,有理有据,有权威有效果。法律的威严更在于执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才能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建立起公共场所不得吸烟的公共意识。4年来,深圳公共场所禁烟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43103人次,劝导吸烟人员607640人次,处罚66430人次,这些庞大的数字就是深圳禁烟执法常态化严格化的生动写照。而尝试多部门联合出击的控烟专项执法行动,更拓展了深圳禁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了威慑力、影响力。
青烟袅袅,无缝不入。深圳公共场所禁烟4年取得的良好成效,其实关键就一个字:“严”!严密的立法、立规,严格的执法、督察,严整的联动、群治,这才有了今天深圳日益清朗的公共环境。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也有一些商家不愿得罪消费者,不仅不制止消费者吸烟,甚至还准备烟灰缸……对此情况,如果相关执法部门不下去严查,不加大执法力度,禁烟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就有可能死灰复燃。
因而,制定和实施深圳禁烟场所无烟黄绿标督查制度,目的也还是体现一个“严”字,用更严的制度堵上所有可能的漏洞。查酒驾、查机动车礼让行人等交通规定出来后,都做到了令行禁止,就是因为查得很严,执法很严。在公共场所禁烟上,也要始终紧扣一个“严”字,才能巩固提升控烟工作成效,才能确保成功创建“无烟城市”。
编辑 李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