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今起东莞正式停止受理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

读特记者 刘秋伟
2018-02-28 14:58
摘要

自2月28日起,东莞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停止受理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

2月27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联合东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自2月28日起,东莞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停止受理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

通告称,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18 号)有关取消积分制人才入户政策的精神,自2018年2月28日起,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松山湖人力资源分局)停止受理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

通告称,已获得积分制人才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可于9月25日前凭有效期内的《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及申请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取消积分制人才入户政策后,以后要怎样才能入户东莞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方式一:实施“两个五年”入户条件

2月2日上午,东莞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东莞将取消积分制入户,实施“两个五年”入户条件。

根据《实施方案》,东莞市将取消积分制入户,实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且办理居住证满5年为入户条件的居住社保入户。

八类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放宽

1.农村学生在东莞市大中专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的人口;

2.农村青年参军退伍、转业后升学将户口迁入的人口;

3.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的人口;

4.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

5.新生代农民工;

6.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

7.技术工人;

8.留学归国人员。

备注:其中第1至第5类重点群体,属放宽限制群体,要制定更加宽松的政策措施;第6至第8类重点群体,属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群体,要坚决取消相关限制条件。

方式二: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

可以办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只要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按照《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进行办理。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东莞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方式三:企业自评人才入户

根据《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入户。

(素材来源:综合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莞市公安局)

编辑 周宏博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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