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便民利民!罗湖法院对三类案件全面实行无纸化立案
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包力 通讯员 罗云
2021-01-13 13:09

自2021年1月1日起,罗湖法院对信用卡、金融借款、小额贷款等系列案全面实行无纸化立案。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案件归档方式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罗湖法院充分发挥广东省诉讼服务网与电子卷宗系统的数据联通功能,已全面开展对信用卡、金融借款、小额贷款等系列案无纸化立案工作,这样的便民利民诉讼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点赞。

自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金融借款、小额贷款等系列案的当事人打破了传统模式,无需再向罗湖法院提交任何立案纸质材料即可申请立案。具体操作是,当事人可通过广东省诉讼服务网或者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平台提交网上立案申请,并上传符合电子卷宗归档要求的案件材料扫描件。立案庭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当事人填写的案件信息以及上传的材料扫描件导入广东省综合业务系统,在广东省综合业务系统登记立案后,所有材料将在第一时间全部同步到电子卷宗系统,形成完整的电子卷宗供业务庭法官进行案件审理。

案件从申请立案、登记立案、送达受理通知书及缴费单均能通过广东诉讼服务网或者深圳移动微法院平台完成,做到全流程无纸化操作和电子留痕,当事人和法院工作人员都从繁琐的纸质材料中解放出来。

目前由于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信用卡、金融借款、小额贷款纠纷具有数量大、易发等特点,如采取传统模式进行立案,对疫情防控工作将带来很大的挑战。罗湖法院全面实行上述案件系列案无纸化立案,一方面能帮助当事人节省往返法院、等候立案的时间,节约当事人复印大量立案材料的成本,另一方面该项工作的推进更能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群聚集,从满足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司法需求来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罗湖法院在2018年荣获”广东省诉讼服务示范窗口”称号后,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努力打造“群众评价好、办事效率高”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无纸化立案工作的开展,是罗湖法院推动和强化诉讼服务又一重要节点,将实现更大程度的惠民便民利民,同时也是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罗湖法院将珍惜荣誉,推陈出新,续写“罗法特色”诉讼服务新答卷。

(来源:读创/深圳商报)

编辑 刘春雨

(作者: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包力 通讯员 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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