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警:9月1日前交通违法处理政策暂无变化

南方+
2018-02-27 12:12
摘要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2月26日晚发布消息:今年9月1日前,全省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需通过事先绑定人车办理违法。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2月26日晚发布消息:今年9月1日前,全省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需通过事先绑定人车办理违法。

省交管局介绍,为防止发生驾驶证被盗用扣分,打击买卖记分违法行为,近期公安部交管局升级系统,推出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平台处理交通违法新的功能,群众可以通过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绑定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处理违法,被一些微信号及媒体宣传为“驾照销分新规”,引起群众误解,扎堆排队办理业务,给群众带来不便。

广东交警提醒:2018年9月1日前,全省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驾驶人仍可通过好易终端、交警窗口、“交管12123”平台等多种方式处理违法。2018年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需通过事先绑定人车办理违法。

2月24日,《公安部回应: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一文发出后,群众反响热烈,对公安部这项便民利民措施纷纷表示欢迎。另外,也有部分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向我们咨询了一些具体问题,我们对提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现统一答复。

【读特新闻+】

公安部回应: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 “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便民措施宣传工作,公开办事流程,提供规范、准确、易懂的解读服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编辑 刘彦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