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广东2015年至今追回21名外逃人员

记者 严俊伟
2016-07-12 01:24
摘要

2015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追回职务犯罪外逃人员21人,其中包括“百名红通人员”常征与王雁威二人、普通红通人员王海鹏、十八大以来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黄镇坤、厅级干部珠江电力工程公司总经理李麟、美国强...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11日通报,2015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追回职务犯罪外逃人员21人,其中包括“百名红通人员”常征与王雁威二人、普通红通人员王海鹏、十八大以来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黄镇坤、厅级干部珠江电力工程公司总经理李麟、美国强制遣返人员邝婉芳等,追回外逃人员数以及追回百名红通人员数均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自2015年开展“天网行动”,广东检察机关坚持遣返与劝返并举,2015年追回外逃人员13人。

2016年,检察机关追逃思路更灵活、举措更具针对性,一方面做好对外逃人员亲属、重要关系人的政策和心理攻势,同时结合省内区域社情优势以及成功经验,通过各种联系方式动员外逃人员投案自首;另一方面注重依托司法协助平台,在最高检国际合作局的领导下,建立与美、加、澳、新等国驻华司法联络部门的合作平台,进一步拓宽国际追逃追赃及境外调查取证的渠道和方式。

2016年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通过实施劝返、边检抓捕等手段,追回潜逃境外人员8名。

2016年2月,成功劝返广东首个“百名红通人员”常征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在该案中,检察机关积极与常征的亲友、律师沟通,争取配合劝返,同时通过与加拿大执法机构开展合作,及时启动跨国遣返程序,有效挤压常征生存空间,封堵其移民、滞留通道,促使常征选择回国投案自首。

2016年3月从美国纽约劝返回国投案自首的王海鹏,系黄志光案件的行贿人,检察机关一方面通过司法协助途径同美方合作,阻止了王海鹏取得美国居留权的企图,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劝返最终促成王海鹏投案自首,取得良好效果。

读特记者了解到,广东省潜逃境外的嫌疑人中,国企工作人员占比约41%,民企负责人占比约34.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比18.9%。其中,涉嫌在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职务犯罪涉案金额往往十分巨大,犯罪分子很容易利用监管漏洞将资金提留并汇出境外、随后潜逃。

典型案例包括:开平案中的“两许”、深圳石油系列案中的陶炜、华泰证券公司的刘宝凤、福田农行的彭奕锦、南海置业公司的李继祥、开平梁金山开发公司的方祝勤等人。这些外逃人员中,相当一部分潜逃时间超过十年,潜逃时间最长的是涉嫌贪污罪的湛江工行置业赵土养,1991年1月潜逃,至今已逾25年。

编辑 欧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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