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为企业减负约1300亿元

读特记者 杨丽萍
2018-02-11 21:50
摘要

吴思康说:“这些规定将有效解决海外人才在深圳就业创业的后顾之忧。”

近日,《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印发。11日下午,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吴思康 接受媒体采访,详细解读《若干措施》。  吴思康认为,《若干措施》是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对标国际一流,对深圳营商环境进行系统谋划、设计和改革,  期望通过强有力的改革来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

措施重在改革上发力而不是突出优惠政策

谈及此次出台《若干措施》的背景和意义,吴思康表示,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深圳等特大城市的战略使命,是 深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战略行动,是勇当“四个坚 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尖兵的战略举措,是加快建设现 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必然选择 。“虽然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深圳的营商环境是相当不错的,但与国际一流城市相比还是有不少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对营商环境进行系统谋划、设计和改革。”吴思康说。

《若干措施》从贸易投资环境、产业发展环境、人才发展环境、政务环境、绿色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等6方面,提出20大改革措施、126个政策点。“但文件总字数只有6000字左右,没有大段的’前言后语’,而是突出了干货,含金量非常高,几乎一句话就是一项政策、一项改革、一项任务。”吴思康列举《若干措施》的特点时如是说。

吴思康还认为,《若干措施》对标国际一流,不少措施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为参照,有的甚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还有一个特点非常鲜明,那就是突出改革,而不是突出优惠政策,在改革上发力,通过改革从根本上来完善特区的营商环境”。

为企业“减负”约1300亿元

深圳 企业反映较突出的成本上升问题在《若干措施》中得到了不少回应。吴思康说,《若干措施》提出要营造综合成本适宜的产业发展环境,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税费负担,预计能为企业减负高达约1300亿元。

比如,降低用电成本,落实输配电价改革措施,合理 调降广东电网趸售深圳电量和电价,推进本市企业参与南方电网 区域内跨省自主购电并直接结算,实现工商业用电成本下降 10%。严格实 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清理行 动,对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设收费、重复收费的项目实行 行政追责和经济处罚。

“在我们调研中,除了成本上升问题,发展空间问题企业反映也比较强烈。”吴思康说,针对此,《若干措施》提出了加大“工改工”政 策支持力度,鼓励工业“上楼”、提高产业用地容积率等一系列措施。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还针对随意涨租金的问题,提出“开展房屋租赁管理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权利义务,实施分级分 类价格管理,按片区对厂房、写字楼、出租屋的租金进行引导, 促进租赁房屋租期和租金稳定,必要时进行租金管制”的有力措施。

探索设立100亿元中试创新基金

深圳是创新之都。吴思康说,《若干措施》对创新的支持不仅力度更大,而且更为全面。

“比如,创新中经常会碰到单个产品创新没有问题,但一旦规模化生产就会出现问题,针对此,《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要加大对中试环节的支持力度。”吴思康解读说,《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以市场化方式探索设立100亿元中试创新基金,支持中试基地、中试生产线建设,加快推 进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

除此之外,《若干措施》还创新提出实施创新验证计划,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设立“创新验证中心”,联合专业机构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移 转化平台,提供创业孵化、投融资管理全流程服务。

“知识产权保护也是《若干措施》着墨颇多的地方。”吴思康说,为营造良好的创新范围,《若干措施》提出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率先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快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在提高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标准、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等方面先行先试。

建立人才住房封闭流转机制

在目前深圳的营商环境中,高房价一直被诟病,也是不少企业引进人才时遇到的难题之一。“《若干措施》可以说在以前出台的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的措施和基础上进行了大胆突破,提出了更加优惠的人才住房政策。”吴思康举例说,比如,《若干措施》规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历人才优先承租人才住房,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购买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以下的人才住房。同时,探索人才住房先租后买、以租抵购制度,以及建立人才住房封闭流转机制等。

针对越来越多海外人才回流深圳的现状,《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要为海外人才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在深圳合法工作或 者创业的,具有世界知名大学学士学位及以上的留学归国人才、 外籍人才、港澳台专业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在人才住房、医 疗教育、社会保险、创新创业支持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市民 待遇。

吴思康说:“这些规定将有效解决海外人才在深圳就业创业的后顾之忧。”

建立完善的财产权保护机制

企业和企业家的财产权如何得到有效保护?《若干措施》提出要建立完善的财产权保护机制。落实国家产权保护法规和政 策,率先建立定期专项检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制定涉案财产 处置细则,明确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 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等标准和规范。

“这些规定能够让企业家在深圳创业更加安心、放心。”吴思康说,除此之外,《若干措施》还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提出要分类制定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通过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在 涉企执法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执法行为 事中事后监督问责机制。行政执法过程全面配置使用执法记录 仪,实现执法环节全程可追溯。坚决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涉 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等。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杨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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