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被打伤,惠州法院讨回赔偿款的过程堪比谍战片

读特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卢思莹 陈曙涛 文/图
2018-02-06 17:01
摘要

来自重庆的罗德良,受雇在惠州为黄建安做农活,因讨薪被打伤,诉至惠城区法院,该院判决黄某安赔偿33037.68元。

来自重庆的罗德良,受雇在惠州为黄建安做农活,因讨薪被打伤,诉至惠城区法院,该院判决黄某安赔偿33037.68元。可黄建安却想尽一切办法,屡屡逃避执行,所幸法院干警坚持不懈,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经过一年多的较量,日前,罗德良终于拿到这笔执行款,2月6日,他向法院干警送去了锦旗。

执行申请人家属向法院干警送锦旗

斗法一

被执行人:拒绝签收执行通知

法院干警:留置送达

惠城区法院通报称,关于原告罗德良申请执行黄建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黄建安应向原告罗德良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计人民币33037.68元。

该案于2017年1月16日立案执行,法官立刻对被执行人黄建安在银行、房产、国土、车管的财产登记信息进行查询,未发现其在本辖区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为执行标的额不大,承办法官就联系其家属,督促其来法院沟通处理该案件,但时间过去一两个月仍无音讯。

2017年5月18日,承办法官与其书记员到被执行人黄建安家中(潼湖镇岗里村)送达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被执行人黄建安不在家,其妻子莫翠英拒绝签收,执行干警便作留置送达。

斗法二

被执行人:置之不理

法院干警:深夜蹲守

至此,被执行人黄建安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亦没有到庭说明情况。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拟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5天,但却找不到黄建安。

无奈之下法院决定,在夜间采取强制措施,并让申请执行人罗德良家属提前蹲点,终于在2017年11月14日晚上发现了被执行人黄建安回家,承办法官在接到申请执行人线索后,马上汇报庭长并组织干警驱车前往。

斗法三

被执行人:大吵大闹

法院干警:报警 收队

当天,被执行人黄建安正在家附近指挥吊车作业,法院干警亮明身份后,黄建安立该爬到吊车顶不肯下来(2米多高),承办法官责令其马上下来配合执法,对方大吵大闹,并叫来家属和村民助阵,因吊车比较高,且围观的村民越来越多,法院干警不敢冒然采取强制措施,立刻报警。

派出所民警到场协调无果,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伤害,法院干警主动退到一边,被执行人趁乱逃跑了。

斗法四

被执行人:妻子掩护再逃脱

法院干警:司法拘留

2018年1月29日,天气严寒,正是一年最冷的时候,天又下雨,执行干警推测被执行人黄建安一定没有外出做事,马上组织干警前往,大概11半后才到其家里(中午回家的可能性更高),黄建安果然在家,但其妻子莫翠英在门口阻碍干警进门,又如法炮制,掩护黄建安逃跑,执行干警马上追了上去。

与此同时,法院干警告知莫翠英,其刚刚的行为已构成妨碍执行,直接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带回法庭,至此,莫翠英承认救夫心切,妨碍了正常执法,立刻让家属拿钱过来处理,还书面认错。

至此,历经波折,这一个又一个回合的较量终于结束,该案执行完毕,罗德良拿回他应得的赔偿款,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卢思莹 陈曙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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