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巡察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坪山检察
2021-01-05 17:00

根据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5日,对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并于1月4日下午在坪山区检察院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宋小辉、副组长李海洋及其他巡察组成员,坪山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坪山区纪委监委派驻二组组长罗伟涛参加会议。会议由坪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向阳主持,我院中层以上干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列席会议。

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宋小辉强调三点意见:

1、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坪山区检察院党组要充分认识巡察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能责任,有效组织开展好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围绕“三个聚焦”强化政治监督。要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3、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希望坪山区检察院党组和党员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与巡察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

坪山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本次巡察工作,动员会前已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规定,并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成立迎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会上,王向阳检察长代表坪山区检察院党组作了表态:

1、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根据省委巡视办要求,市县检察院由原来的系统内巡察改由地市党委统一巡察。此次巡察,不仅是对我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我院检察工作的一次“集中审视”。全院检察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配合市委巡察组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肃认真对待巡察监督,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全力支持配合,以端正积极的态度接受巡察组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全体班子成员及全院检察人员要端正态度,把接受监督检查作为一种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以正确的态度、积极的状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巡察期间,凡巡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安排的每项活动,不论涉及哪个部门、哪位同志,都要坚决服从,积极配合,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马虎应付。

3、严肃检风检纪,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开展工作。全院检察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全面真实报告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客观公正评价干部,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不发泄私愤、借机报复,使巡察组能够精准掌握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检察事业发展的真情实况。要坚持党性原则,严守保密、工作等各项纪律,坚决服从巡察工作需要,配合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4、坚决立行立改,以优良的作风抓实整改任务。巡察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寻找差距、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诚恳接受、主动认领、边巡边改,决不推卸责任、决不敷衍塞责;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立行立改,并把整改工作置于巡察组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坚决杜绝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动员会结束后,随即召开坪山区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会,由王向阳检察长向市委第四巡察组汇报近三年我院党组全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等情况,并就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思路和措施。听取汇报后,宋小辉组长指出,坪山区检察院党组对近三年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总结,毫不回避问题,班子成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体现了较高的政治素养;下一步巡察组将结合工作汇报中反映的问题,通过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会议等形式全面开展工作,广泛听取意见,精准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坪山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全面接受“政治体检”,全力配合巡察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促进巡察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推进我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坪山检察)

编辑 刘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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