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空瓶贴标装低端酒 三人制售假轩尼诗、假茅台被判刑

深圳新闻网记者 李云云 通讯员 张建国
2020-12-31 11:00
摘要

遂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贺某杰、贺某文有期徒刑3年、1年6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4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森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近期,龙岗区人民法院相继判决了四宗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分别判处贺某杰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高压态势和法治重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假轩尼诗、假马爹利、假茅台  三人生产或销售假冒名酒被判刑

经审理查明,自2019年10月起,被告人贺某杰以非法经营牟利为目的,以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深圳市布吉街道等地设经营点,在没有取得轩尼诗、马爹利、茅台等洋酒、白酒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购进空酒瓶、标签贴、外包装及低端的洋酒、白酒,利用自备的热风机等灌装、封装工具,通过灌装、贴标、封装、打码等工序,非法生产假冒轩尼诗、马爹利、茅台、五粮液等品牌的产品,并向被告人黄某森、李某展(另案处理)等人销售牟利,被告人贺某杰哥哥贺某文参与协助制假,并以销售额的10%作为提成。

2020年1月14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在东莞凤岗现场抓获贺某杰、贺某文、黄某森,同时查获上述品牌的成品酒、空酒瓶、标贴、酒盒、酒瓶盖一批以及作案用手机和压板器等。经商标权利人鉴别,现场缴获的假酒均侵犯了茅台、轩尼诗酒、马爹利酒、五粮液注册商标。

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文、贺某杰非法经营额共计约22.6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黄某森明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销售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假冒注册商标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贺某杰是主犯,被告人贺某文是从犯。遂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贺某杰、贺某文有期徒刑3年、1年6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4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森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另一案中,被告人贺某民以同样的方式假冒轩尼诗、马爹利、人头马等注册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非法经营药品、销售假冒月饼获荆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开始,被告人周某苑在未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通过“金泰港货”、“乐淘淘港货超市”淘宝网店销售从香港等地购买的药品。经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认定,从被告人周某苑处查处的63种药品(共279瓶)属于应当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经核查,被告人周某苑通过上述两家网店实际销售涉案药品金额共计49.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苑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未取得药品的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周某苑系初犯、偶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另一案中,法院经审理查明,“香港美心月饼”“利口福”“金九”“安琪”等商标已为大众所熟知,其注册人分别为香港、广州或深圳的公司。2019年8月开始,被告人庄某云为牟取非法利益,组织庄某林等三人(均已被判刑),租用仓库销售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月饼,已售、待售月饼价值总计17.1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庄某云到龙岗公安分局水径派出所投案自首。被告人庄某云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庄某云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销售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其为共同犯罪的主犯,应当按照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庄某云等人已销售金额未满5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货值合计在15万元以上,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遂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来源:深圳新闻网)

编辑 刘思凡

(作者:深圳新闻网记者 李云云 通讯员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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