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隐私部位滴涂斑蝥药水强迫男患者接受诊疗 詹某彪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获刑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吕静
2020-12-29 22:34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詹某彪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詹某彪等7人五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316万元。

2016年7月,詹某彪与犯罪嫌疑人吴某明(另案处理)合伙收购了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6号的深圳京某门诊部,经营男性生殖泌尿科诊疗,2018年12月改名为深圳港某门诊部。詹某彪、吴某明负责门诊部的决策、经营、管理,犯罪嫌疑人蔡某海(另案处理)负责门诊部的日常管理,被告人熊某、陈某、郝某林、张某枝、肖某、陈某梅作为医护人员,直接实施作案。

詹某彪在门诊部的经营期间,具体部署了“开发”病人的工作内容。在接诊时,熊某、陈某作为医生,检查时故意造成被害人的疼痛,夸大、虚构病情,恐吓被害人,指示护士对术后被害人涂抹“斑蝥”药水,造成被害人创口持续红肿、起水泡,迫使被害人接受高价诊疗项目并不断复诊消费。郝某林、张某枝作为医生助理,负责传达医生指示,并在医生恐吓病人时从旁配合劝服。肖某、陈某梅作为护士,根据医生的指示,在被害人术后对被害人的生殖器涂抹“斑蝥”药水。经统计,港某门诊部通过上述手段,强迫交易金额达人民币606882元。

宝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詹某彪等7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宝安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詹某彪等以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315万元。

【法官说法】多措并举强化监管根除“开发病人”的行业乱象

深圳港某门诊部在詹某彪等人控制经营期间,通过使用语言话术、插管和输液改变尿液颜色、给病人的生殖器擦斑蝥药水等方式夸大病情、造成心理强制,强迫患者接受医疗服务,犯罪手段恶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承办法官官锋表示,该案折射出目前部分私人诊所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枉顾国家法律,严重违背医疗守则和道德准则,唯利是图,践踏病人,严重侵犯就诊患者的财产权、健康权,严重破坏医患之间的本应全然互相信任的良好关系,极大地损毁医疗机构、医生应有的职业道德形象,严重损害社会的诚信体系和医疗管理秩序,严重削弱公众的生活安全感和对社会的信任感,对维护稳定和谐的医患关系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市场持续开放,民营医疗机构大量涌现,为患者就医提供了更多选择。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本院审理了多起民营医疗机构的强迫交易案件,“开发病人”的行业乱象亟待通过加强监管予以整治。

一是民营医疗机构应加强内部监管。民营医疗机构应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对诊疗行为和医疗行为的规范。开展自查自纠,纠正不良之风,加强医患沟通,通过重新树立高尚的医德,增进医患互信和社会认同。

二是政府应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应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利用智能监控软件对医疗投诉进行实时监管,健全落实非法行医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医疗机构信用档案制度、违法执业行为公开曝光制度。对于违规违法的医疗机构,加大罚款力度;对达到退出标准的民营医疗机构坚决依法取缔其执业许可证;对于投诉量大、违法违规现象频发的医疗机构,应当做好患者信息和投诉内容登记、保存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相关犯罪线索,重拳打击卫生健康领域的黑恶势力。

三是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监管。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使民营医疗机构树立法制观念,禁止刊播虚假医疗广告,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部门,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和质疑。整合调动行业力量,要求行业协会和医师协会从行业规范、民营机构管理条例等多重渠道进行自律管理。

编辑 庄思嘉

(作者: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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