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10个月,在龙门某饭店打工的黄某及其工友4人总算拿到了拖欠的工资2万多元。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州中院”)14日透露,该市两级法院正组织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截至1月8日,为期两周的行动,有2宗案件达成和解,10宗案件全部履行,145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执结标的达130.79万元。
据介绍,此间集中执行的八类案件,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以让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
集中执行中,一场场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措施、穷尽机制构建的“向涉民生执行案件宣战”活动全面展开。
2017年4月24日,在龙门某饭店打工的黄某、潘某、苏某、谭某4人拿着仲裁裁决书向龙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讨要自己的工资,但被申请人曾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饭店也已倒闭。龙门法院承办执行法官一连三次发起财产查询,日前终于查到曾某邮政账户有金额2万多元刚好足额扣划,随即通过网上委托,在账号所在地江西相关法院的协助下,为黄某等人足额讨回了工资。
近日,申请执行人莫女士收到了一笔684965元执行款,这是她弟弟的死亡丧葬补助金和工亡补助金,拿到钱时,莫女士的内心感到一丝丝安慰。
莫女士的弟弟是英豪农业(惠州)公司的一名割菜工人,2016年4月7日,小莫在工作时猝死,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小莫的死亡属于工伤,按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经仲裁,英豪公司需要一次性支付小莫623900元,但英豪公司迟迟不肯履行义务。
执行过程中,惠阳法院依法向英豪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英豪公司一直拒不履行裁决义务,并分别向博罗法院和惠州中院起诉撤销工伤认定和仲裁裁决,最终均被判决驳回。惠阳法院多次传唤英豪公司的相关人员,要求其履行裁决义务,但是被以各种理由推脱。
考虑到临近假期,英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香港居民,法院再次传唤被执行人,告知其若不履行裁决义务将对其采取边控措施予以限制。最终,在法院的威慑和督促下,该案圆满执结。
编辑 李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