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建群谁负责!东莞一微信群主被依法拘留15天

读特记者 刘秋伟
2018-01-09 17:52
摘要

麻涌镇新基村民莫某超因建微信群煽动、串联他人采取过激方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麻涌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及国家网信办《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谁建群谁负责”的规定,近日对群主莫某超进行依法拘留。

据东莞市麻涌镇政府官方微信《美丽麻涌》1月9日消息,麻涌镇新基村民莫某超因建微信群煽动、串联他人采取过激方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麻涌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及国家网信办《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谁建群谁负责”的规定,近日对群主莫某超进行依法拘留。

在群中教唆村民前去闹事

《美丽麻涌》消息称,近日,麻涌镇新基村部分村民质疑村委会侵吞南玻“凉茶费”问题,在全村闹得沸沸扬扬,成了全镇的热门话题。

在此事件中,新基村民莫某超建立微信群进行串联,群成员在群内发表煽动性言论,组织村民围堵村委会等地。莫某超在群中教唆村民前去闹事,声称谁被捉去坐牢,每日可补偿500元工资,谁在维权当中受伤,医药费在公费出,另外每日可补偿工资200元。莫某超还在微信群中“指导”村民如何“明确目标”、“分析风险”、施加“舆论压力”……

针对“凉茶费”一事,南玻公司已经出公告表明没有这回事,新基村委会也向群众派发告知书,清楚明白解释了所有相关事情。

然而,莫某超等为达到聚众闹事的目的,罔顾村委会发出的告知书,罔顾公安机关善意的规劝教育,一而再再而三地用煽动的语言在微信群中造谣煽动,造成极坏的影响,情节极为恶劣。

针对莫某超通过微信群串联,影响村委会办公秩序、企业生产秩序、阻塞交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其拘留15天。

发布虚假信息最高判七年

消息称,也是在这个微信群中,一些村民以为在网络上可以没有依据怎么说都可以,捏造事实,散布“村委会贪污了8亿”等言论,混淆视听。

对于此类相关的言论,有关专业人士表示,一般来说,大家对此都有基本的分辨和鉴别能力。但听得多了,也有可能被误导。一切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信口开河,把矛头指向特定的人。发布这些言论的人涉嫌网络造谣,发布虚假信息,依据《刑法》第291条,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莫某超作为群主,没有坚持“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被依法拘留可谓自食恶果。那么,群里其他人虽然不是群主,也没用主动捏造不实言论,只是点点手指头把自己看到的一些不实之辞转发到朋友圈或者网络上,是不是就可以不用负责任呢?

有关专业人士表示,自从有了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一些虚假信息屡见不鲜。为了打击网络谣言,早在2013年9月,“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让网络谣言发布者有所忌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微信朋友圈,网络转发同散布谣言一样,亦需承担法律责任。

据调查,此次新基事件,是境外势力操控村内个别别有用心的人散播谣言,并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维权”,主要是通过歪曲事实、煽动群众等手段,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闹事,企图扰乱农村基层稳定,以达到破坏农村基层政权的目的。

见习编辑 陈湛杭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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