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将在全市推广
光明新闻记者 王晓冬/文 管强/图
2020-12-18 12:12

12月17日,深圳市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推广现场会在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庆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程正华,光明区委书记、区长刘胜,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梁增昌,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出席会议。光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奕飞,全市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合作区)分管政法工作的区领导,各区政法、信访、司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昨日,全市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推广现场会在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一楼会堂召开。

会议由余新国主持。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光明区两级群众诉求服务大厅建设和运行情况,观看有关工作短片,听取了光明区经验介绍。

据介绍,光明区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法律、心理和智慧服务,把基层社会治理和系统、源头、就地、多元、依法化解群众矛盾结合起来,形成群众诉求服务“一三五”工作法,营造了诉求疏导更加顺畅、便民服务更加高效、平安幸福更加凸显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形成了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

光明区整合全区现有场地资源,建立1个区级、6个街道、31个社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并在住宅小区、建筑工地、企业园区、学校、医院等人流密集场所,搭建208个群众诉求服务站点。同时,组建3.6万名平安志愿者队伍。整合全区行政、司法力量,配备43名法官、检察官驻点社区,参与涉法涉诉问题调处;发动“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各界人员组成义务调解员队伍,实现多元化解。此外,通过整合全区现有政府购买的法律、心理等服务力量,先后在群众诉求服务站点配备人民调解员301人、驻点法律顾问111人、心理服务人员78人,常态化提供诉求服务、心理服务、法律服务等。

结合城市治理特点,光明区为群众提供纠纷调处、投诉建议、帮扶救助、法律服务、心理服务五大服务,构建“500米为民服务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

自2019年1月在公明社区试点、3月在全区铺开以来,全区共处理投诉建议1895宗,调处矛盾纠纷9386宗,提供法律服务6680人次、心理服务1831人次,对接帮扶群众165批次,发放167万元帮扶救助资金。目前,光明区群众诉求服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矛盾纠纷化解率全市第一,全区信访量“断崖式”下降,社会治安安全感提升全市第一,人民群众幸福感大幅提升……光明区群众诉求服务工作得到中央政法委、国家信访局和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刘庆生指出,此次在光明区召开现场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总结推广光明区在基层矛盾系统化解方面的经验做法,部署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圳范例,推动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先行示范、走在前列,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深圳。

“要以学习‘光明模式’为契机,做出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大气象’,实现社会基层治理方面的‘先行示范’。”刘庆生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广“光明模式”的重要意义。深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作用。强化责任落实,以实际行动打造社会治理领域的深圳范例。

余新国强调,各区各相关部门要推广落实好光明经验,其有效实现了“风险源头预警、资源多元整合、力量下沉联动、事项智慧流转、诉求就地解决”。各区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工作,真正做到落地落实。要健全完善责任机制,形成合力,强力推进,以责任到位倒逼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来源:宝安日报)

编辑 刘思凡

(作者:光明新闻记者 王晓冬/文 管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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