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有偿还能力,却对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甚至是出国旅游、住豪华酒店。记者获悉,一名老赖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夏某某、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南山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300余万元及违约金;被告夏某某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两被告均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两被告仍逃避执行,拒绝履行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穷尽线上线下措施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找,并两赴被执行人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进行财产调查,最终扣划到被执行人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00余万元。但相对于数额巨大的执行标的,200余万元仍显杯水车薪。由于没有查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为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在对案情经过仔细分析后,执行人员发现,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一账户于2015年2月共有四笔资金转账至夏某某个人账户,每次金额均超过300万元,总额近1300万元,被执行人存在转移财产的重大嫌疑。
经团队合议,执行人员立即赶赴合肥市对被执行人夏某某进行司法拘留,并敦促其履行付款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夏某某在被司法拘留后非但没有主动履行付款义务,还多次使用护照购买机票出入境,分别赴澳门、马尔代夫及伍拉斯顿等地游玩,多次入住高级酒店。
据介绍,夏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南山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夏某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深圳中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记者了解到,为加快破解“执行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南山法院联合南山检察院、南山公安分局签署《关于建立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执行联动机制协议书》,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南山法院已对拒不执行裁判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宗。
见习编辑 黄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