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民告官”都广受关注。6月30日上午,在新《行政诉讼法》及深圳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实施一周年之际,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2015年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与此同时发布2015年深圳法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了点评。
根据白皮书数据可知,2015年深圳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告官”案件总数首次突破一万宗,较去年增加,但行政机关败诉率却明显下降了,这主要因为深圳政府部门在行政执法方面,日益重视事前法律风险防范和事后应诉工作。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排除地方权力对行政审判干预
在深圳,“民告官”已不是什么稀罕事,这不外乎公民法治意识觉醒、维权意识增强等外部因素。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诉讼立案不再设门槛的规定,更推动“民告官”案件的进行。深圳中院针对“民告官”案件,实施了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最大限度地防止所在区的行政机关对法院的干预。
自2015年6月30日起,原由深圳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区属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由盐田区人民法院管辖;自2016年1月1日起,原由深圳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全部行政诉讼案件(含以市属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及行政非诉审查案件,集中由盐田区人民法院管辖。
通过集中管辖改革,最大限度地排除了地方权力对行政审判干预的可能,有利于人民法院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同时,也有利于行政审判理念的统一、裁判尺度的统一、审判工作的规范以及司法队伍的管理,从而更有效发挥行政审判对社会的示范、尤其是对行政行为的指引和规范作用,更有效地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大部门成行政案件被告“常客” 政府部门败诉率略降
根据白皮书显示,2015年行政案件被告相对集中趋势不变,根据深圳中院的统计,市场监管部门、规划国土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四部门常常被告上法庭,占全部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79.6%,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占到了近四成。虽然行政案件数量大幅增减,但行政机关败诉率与上年度行政机关败诉率相比略有下降。
这一数据反映出去年全市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建设法治城市要求,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施行为契机,不断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力度,日益重视行政执法的事前法律风险防范和事后应诉工作。
据了解,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发布后,全市各主要行政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新法培训,以及通过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人员配套、外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等多种方式增强法治工作力量。
不过,行政机关取得的进步虽然明显,但在少数案件以及出庭应诉环节依然存在问题。比如有的机关和工作人员对职权认识有偏颇,对自身权力和义务的理解不准确,无意识地过度行使权力或者错误履行义务,侵害相对人权利。还有的机关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时,理解法理、运用规则的角度过于体现管理本位,作出的行政行为理据不足,没有尊重和保护相对人利益。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翻倍法院发出15份司法建议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深圳法院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互动,推动新《行政诉讼法》的全面实施,推动法治城市、法治政府建设;通过与政府法制机构协调,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2015年,深圳市政府及多个区政府将负责人出庭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全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达到82人次,相比上年度的30人次,同比增长173.3%。
针对行政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深圳法院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机关科学预判、完善制度、改进工作,进而提高政府管理、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2015年,深圳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共发出司法建议15份。其中,《关于深圳行政职权配置法治化的若干建议》得到了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由深圳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协调解决了深圳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存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授权、行政委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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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十大“民告官”典型案例 老百姓赢了8宗
6月3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5年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同时发布的还有2015年深圳法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法院邀请了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点评,分析了行政机关执法的成败和人民法院判决的要点,突出了行政案例的社会指引功能,将对法治社会的建设产生积极的作用。
十宗典型案例中,行政机关败诉的有8宗,行政机关胜诉的有2宗。分别是:
1、龙华上油松股份合作公司诉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权属行政确认案,这是一宗涉及到行政机关超越职权的案件;
2、谭某诉深圳市福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土地监察行政不作为案;
3、洪某欣诉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不履行计划生育法定职责案,该案同案例2一样,也是一宗行政不作为案件;
4、谢某芬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证券监管行政处罚案,该案是一宗涉及到认定内幕交易的案件,裁判结果支持了行政机关;
5、李某成诉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治安管理行为案;
6、刘某广诉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口岸大队交通行政处罚案,该案是一宗涉及违停处罚的案件;
7、吴某诉深圳市宝安区法律援助处拒绝提供法律援助案;
8、陈某伟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该案是一宗行政机关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9、钟某红诉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
10、黄某梅诉深圳市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行政强制措施案,该案是一宗拆除违法建筑案件,法院确认涉案拆除行为违法,同时驳回原告要求国家赔偿的请求。
市中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学者、法学研究机构、媒体记者等领域的十位专家,对上述案例进行了深层次的点评,既能让法院在审判中统一尺度,又能让行政机关从案例中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还可以指引行政相对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老百姓从案例中学到知识,吸取教训,更好滴做一个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行政部门胜诉典型案例】
深圳男子遇警察抓赌跳楼摔伤 状告公安要求赔偿被驳回
深圳男子李某成与人用赌博机赌博时,正遇上警方抓赌,他慌不择路从二楼跳下,结果摔成了植物人。李某成认为自己摔伤和警方抓赌脱不开关系,起初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殴打他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及相关行政赔偿诉讼,之后又变更诉讼请求,以宝安分局追赶他致伤为由提起诉讼。最终其被法院裁定宝安分局正当执法,驳回李某成全部诉讼请求。
2013年4月22日晚上23时,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石岩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网吧吸毒,于是派出所民警带领数名巡防员赶赴举报地,到达该网吧时发现旁边一间房内有人利用赌博机进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宝安分局民警立即带领几名队员守住正门,另外三名队员从后门进入该房间,将正门打开,民警进入现场后亮明身份要求在场人员配合调查。在此期间,该房间内的李某成从后门跑到房外平台上,穿越平台后向一楼跳下,跌到一楼店铺搭建的布蓬后又反弹到地面,最终摔伤。宝安分局现场抓获10名涉赌嫌疑人后,在将嫌疑人带离过程中,发现李某成摔伤,遂通知120将他送到宝安区石岩医院医治。可惜,李某成最终因伤重“呈植物生存状态”,饮食起居完全依赖护理。2013年8月17日,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给出的鉴定意见为伤残一级。
之后,李某成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殴打他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及相关行政赔偿诉讼,但在开庭时他又明确该起诉针对的殴打行为不存在,后经法院裁定撤诉。之后,他又变更诉讼请求,以宝安分局追赶他致伤为由提起诉讼。最终,一审法院驳回李宗成的全部诉讼请求,认为公安正当执法,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裁定理由是,本案涉及到公安正当执法与违法执法的界限问题。本案中公安执法并无违法之处,虽然行政相对人的处境值得同情,但行政相对人因自己的行为受到损害,不存在行政机关违法执法和国家赔偿的问题。对于公安的违法行为,要进行监督,但对公安的合法行为,应当予以支持。因此,法院裁判结果保障了警权的正当实施,同时也警示社会个体对行政机关的正当执法行为负有配合和支持的义务。
编辑 波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