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一宗连环盗窃案后,当事人阿伟和父亲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法官面前抱头痛哭。
“每一个不幸的孩子身后都有一个不幸的家庭!”这是陈海仪多年审理案子得出的深切感受。案件审完了,陈海仪法官的工作并没有结束,陈海仪为阿伟这个心灵有些扭曲的单亲孩子拟定了一套方案,开始进行判后延伸帮教。
这只是她无数个延伸帮教案例中的一个。
1973年出生的陈海仪,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在青少年审判岗位工作已经二十多年,先后办结超过4000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重审、无一抗诉、无一超审限,其审判的未成年罪犯基本没有再犯。
上面提到的阿伟,是位刚满16周岁的福建农村孩子。2016年5月期间,他与同伙在广东、湖南、上海、江苏多个商铺实施连环盗窃。其中阿伟参与了36次,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一审判处阿伟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陈海仪受理了此案。面对确凿的证据,她并没有急于结案。她深知刑罚关乎人的生命和自由,容不得半点差池,案件1%的误差,对被告人就是100%的不公正。庭审前,陈海仪对阿伟的家庭进行了深入的了解。阿伟10岁时母亲离家出走,而父亲常年在外地打工。初一就辍学的阿伟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结识了一批“朋友”,开始了偷盗的生涯。家人并不知其去向,也从未联系过,完全没有尽到监护职责。
案子简单,对陈海仪来说,几天就能审结。但挽救这个孩子却没那么简单,必须打开阿伟的心结,必须找到他父亲,唤回亲情,孩子才有望重新回归社会。
最终,陈海仪通过阿伟提供的姑姑的手机号码找到了阿伟的父亲。?法庭上,父子终于相见。
帮教并非法律规定法官必须去做的事,但陈海仪将慈母情怀融入青少年帮教矫正工作,把帮教作为自己本职工作的一部分。她积极推动建立涉少案件社会观护制度、心理干预制度及心理测评基地、帮教基地,还长期坚持直接开展帮教活动,多年来累计与帮教对象通信、通话多达1000余次,仅是帮教对象写给她的回信就足足装满了一小纸箱,收到感谢信和锦旗120余次,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她为“法官妈妈”。
陈海仪是广州市首位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少年审判法官,是大家心中的大要案件审判专家,先后审理了周某军等16人放火、绑架、抢劫、盗窃、聚众斗殴犯罪,廖某等人黑社会组织犯罪,刘某成等7人抢劫、故意杀人犯罪等一大批未成年犯罪大要案件,妥善处理了637名未成年罪犯特赦案件。
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陈海仪创立了“三步曲”工作方法,即庭前规劝、促成退赔——庭中析法、促成悔罪——庭后勉励、促促成回归,并把“三步曲”工作法灵活应用在一大批未成年犯罪的案件审理中,有效提升了审理效果。未成年被告人苏某在春节期间与表哥表弟同学一道宵夜,因酒后冲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陈海仪以“三步曲”工作法为依托,进行刑事和解工作,积极落实了被告人悔罪及赔偿和解工作,最后被害人的父母获得了一次性足额的补偿后撤回了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并与被告人一方达成了谅解。
2008年以来,陈海仪经手审理的未成年人中,有30多人考进大学,有140多人升入高中、中职院校就读。出色的工作成绩使她荣获全国十佳“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等称号。
陈海仪在判案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证据裁判规则,最大限度依法保护少年罪犯合法权益。她承办的一宗抢劫案件,被告人自报出生年月和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有1个月差别,且部分犯罪行为发生在这1个月之间,经过分析,这对整体量刑上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别。为准确下判,她带着书记员奔波千里来到贵州绥阳县,再坐汽车颠簸5小时到镇上,再爬山1小时来到被告人村里,克服户籍信息未联网、村干部不配合、时间久远、身体不适等重重困难,终于在天黑时拿到村委会开具的年龄证明材料,为定罪量刑提供了确实充分的证据。
在繁重的工作之余,陈海仪还把普法教育延伸到法庭之外,挽救孩子于未然。她积极开展普法公益宣传,先后兼任10余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深入全省100余所学校开展普法宣传,组织模拟法庭30余场次,受众超过30万人次。
编辑 程思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