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拿不回退款,也不能让跑路者逍遥法外。”今年4月,李女士给孩子报的教培机构星光熠熠突然关门停业,李女士的预付款打了“水漂”。气愤的李女士和另外2名消费者在5月底委托深圳市消委会对其提起诉讼。没想到的是5个月后,李女士和另外2名消费者收到了星光熠熠共计33667.7元的全额退款。
“历时半年终于胜诉并收到退款!”李女士激动地说,“通过这次案件。我觉得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一定要相信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自2017年至2020年,深圳市消委会共计支持起诉21宗,其中调解结案2宗,判决结案8宗,判决结果均为消费者胜诉。据深圳市消委会负责人介绍,星光熠熠案是深圳市消委会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以来,经营者退还款项金额最高、用时最短的成功案例。
▲4月星光熠熠机构人去楼空负责人失联。
今年4月起,福田区消委会收到李女士等百余名消费者投诉,反映星光熠熠突然人去楼空,且无法联系到经营者。4月26日,福田区消委会实地探查后发现情况属实,便向星光熠熠公司分别发出了《调查(调解)通知书》[深福消调字(2020)16号]、《推送消费维权信用信息告知函》、《拟披露(投诉信息)的函》,但仍无法联系上星光熠熠公司。
一直无法联系到负责人,李女士和其他2位消费者认为即使拿不回预付款也不能让跑路者逍遥法外。在得知深圳市消委会可免费提供优质律师,并提供详尽的法律支持后。5月底,3名消费者正式委托深圳市消委会,向星光熠熠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
在深圳市消委会的帮助下,诉讼流程进行顺利。6月2日,案件的代理律师便在网上立案,7月22日,立案成功。9月28日,星光熠熠支持起诉案件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参与了庭审,案件择期宣判。10月30日好消息传来,深圳市消委会收到星光熠熠支持起诉案件的胜诉判决。
法院判决下达后,星光熠熠经营者也于11月6日主动联系深圳市消委会表示愿意退款。仅4日后,李女士等3名消费者就收到共计33667.7元的全额退款。
经营者继续不偿还预付款又会有怎样的结果呢?据深圳市消委会负责人介绍,如经营者不履行判决,市消委会会申请强制执行,其经营者也会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一旦列入该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将限制经营者出行、子女教育、购买高消费等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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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限制卿某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