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9日,读特客户端推送了《男子骑车陷大坑生命垂危》一稿,报道了龙华一男子骑车时被路坑绊倒导致生命垂危的事件。记者22日获悉,目前该男子尚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医疗费用难以承担。那么,路坑是哪个单位留下的?谁来负起这个责任?记者就此进行了追踪。
据分析,这么大的坑应该是施工单位施工留下的。遗憾的是,记者从龙华交通局了解到,目前还没有查到施工单位。该局有关人员表示,正在积极协助核查,事故责任仍在调查中。
深圳市律师齐岩冰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在路面施工时应该设立警示牌、警示标志以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行人进入施工场地发生意外。施工完毕后,还应该按照标准对路面恢复原状。在此次事故中,假如路坑是因为施工单位施工后没有恢复原状所导致的,那么施工单位将需要对事故负绝大部分责任。
事故发生于本月14日晚,市民陈先生骑自行车至龙华区梅龙大道与清泉路交汇处时,被路面上一个大坑绊倒,腹部被自行车车把手所伤,导致腹部感染病重,生命垂危。22日,记者致电陈先生亲属了解情况。陈太太告诉记者,目前陈先生仍在重症监护室治疗,没有完全脱离生命危险,她希望责任部门能够承担起责任。“医疗费用很高,我这样一个普通家庭根本承担不起,希望道路主管部门给我们一个说法,希望责任单位能够主动承担起责任。” 陈太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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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突现大坑!龙华一男子夜骑险些殒命深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