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老人很OUT?半数会手机支付,网上受骗的多是这样的

读特记者 李萍
2017-12-22 15:43
摘要

超过9成老年人受骗后放弃报警 当老年人发觉受骗之后寻求帮助的比例较低。

12月22日,由中国社科院、新华社主办,中国社科院科研局、社会学研究所及新华社半月谈、社科文献出版社承办的“2017中国社会发展高峰会暨2018社会蓝皮书发布”上,专家指出,中国老年人在网络安全方面防范能力仍相对薄弱,在老人遭遇的互联网骗局中,被骗或者说行骗的主要对象不局限于受教育程度低、生活保障程度低的老年人,很大一部分有文化、中等收入、有经济自主性的老年人受骗比例更高,此外,老年人发觉受骗之后寻求帮助和维权的比例较低。

超过半数老人会用手机支付

蓝皮书课题组在全国八个城市,以50岁及以上人群为研究对象进行调查,总共获得800个有效样本。

调查结果显示,时下流行的移动互联网支付在老年人群体中也有一定的流行度:39.5%的老年人在微信或支付宝账号绑定了银行卡,绑定的银行卡额度多数在1000元上下,超过半数的老人会用手机支付,约三成的老年人会网上购物。整体看老年人的手机支付体验比较积极,但对信息的甄别能力和个人信息的保密意识不够强,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调查显示,在老年人看来,信息来源比较可靠的主要是官方媒体和政府机构,分别有80.4%和45.6%的老年人认为官方媒体和政府机构订阅号发布的信息比较可信。相对而言,私人注册的公众号和养生保健类公众号的可信度在老年人看来较低。

数据显示,如果将上当受骗涵盖到钱财、感情、谣言、虚假宣传等多方面,67.3%的老年人在互联网上当受骗过。老年人受骗的主要渠道是朋友圈(69.1%)、微信群(58.5%)以及微信好友(45.6%)。老年人受骗的信息类型前三位是:免费领红包(60.3%)、赠送手机流量(52.3%)和优惠打折团购商品(48.6%)。

中等收入、有经济自主性的老年人互联网受骗比例较高

值得关注的是,被骗的老年人中很大一部分社会经济地位较高、中等收入、有经济自主性的老年人。

在有被骗经历的老年人中,文化程度集中在初中和高中/中专/职高学历,分别占39.4%和37.7%,小学学历仅占12.3%;中等收入和高收入老年人居多,分别占67.1%和24.3%,低收入老年人仅占8.6%;99.4%的老年人都有医疗保险。从经济自主性来看,有受骗经历的老年人中41.1%表示家里的重大支出由自己决定,37.5%的老年人表示是共同协商决定,仅有16%的老年人表示是由配偶和子女决定。

数据显示,老年人“科技恐惧症”程度越高,互联网上被骗的比例也越高,恐惧程度为高度的老年人中71.6%曾经被骗。这是因为老年人越害怕新事物、高科技,对自己的能力越不自信,就越可能成为骗子的目标。

调查还发现,养生保健是老年人最喜欢浏览的互联网文章类型,喜欢养生保健类文章的老年人当中66.6%曾经在互联网上受骗上当,并且在免费领红包、赠送手机流量、优惠打折团购商品方面被骗的比例较高,超过50%的老年人表示被这些信息骗过。蓝皮书指出,需要强化针对老年人的养生保健类信息尤其是营销相关的信息的监管。

超过9成老年人受骗后放弃报警

当老年人发觉受骗之后寻求帮助的比例较低。有68.3%的老年人表示“不寻求帮助,当经验教训”,67.2%的老年人选择“告诉家人朋友以防再次被骗”,只有25.9%和17.9%的老年人会选择向子女和朋友求助,而表示选择报警求助的仅有0.6%。可见,老年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需要强化。

蓝皮书建议,老年人互联网生活的改善需要政府、社工力量的干预以及家庭的支持。政府、社区和家庭应当加强干预与合作,提升老年人的互联网行动能力。一方面,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机会和技术支持,打破老年人对于科技或者恐惧或者迷信的认知,将互联网和智能技术融入养老保障和晚年生活;另一方面,构建针对老年人的互联网保护机制,加强防骗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的网络安全素养。

【读特新闻+】

新时期治安面临四大“新困境”

12月22日,由中国社科院、新华社主办,中国社科院科研局、社会学研究所及新华社半月谈、社科文献出版社承办的“2017中国社会发展高峰会暨2018社会蓝皮书发布”上,专家指出,新时期我国治安面临四大“新困境”。

蓝皮书指出,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投资方式变得更加多元、灵活和便捷,但这也导致了诸多新的风险和困境,如“涉众类经济案件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突出”“虚拟货币违法犯罪风险增加”等。此外,在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或城市区域,尚未构建起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难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如传销引发的“谋财害命”呈现新困境、城市后单位社区安全存在风险等问题都对社会治安形势形成了严重隐患。

涉众类经济案件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突出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也产生了新的金融风险。近年来,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高发态势,涉众型经济案件一般具有“涉及地域广”、“涉案人员众多”和“涉案金额大”的特点。一旦犯罪行为暴露后,极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治安整体稳定产生重大影响。公安部2017年相关数据分析显示,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数量同比呈现下降趋势,延续2016年以来的良好态势,但是案件侦破数量仍然巨大,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同时,公安机关前期侦办的非法集资案件大多进入了集中审理和执行阶段,社会大众对于利益损失的诉求极易引发社会矛盾。与非法集资案件相反,网络传销案件呈现上升的趋势,出现了“五行币”“善心汇”等特大网络传销案件,甚至出现了涉案人员围堵地方党委政府和大规模进京聚集等恶性事件。

虚拟货币违法犯罪风险增加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投资成为一种流行的投资方式,受到了投资者的追捧,被视为投资的“新大陆”。然而虚拟货币投资过程中的交易和服务均在互联网上完成,这增加了投资人对投资对象的识别难度。同时虚拟货币的投资主体在投资过程中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的特征,无形中增加了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对交易过程的监管难度,极易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虚拟货币犯罪多以金融创新为噱头,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引诱群众参与。2016年,各地共立案159起,涉及60余个币种,参与人数约数百万。2017年,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比特币以“暗网”为支付的工具,但是“暗网”中充斥着各种类别的违法犯罪活动。这些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洗钱、金融诈骗等传统金融犯罪活动,也包括一些以虚拟货币为工具的新型犯罪,国外甚至发生了利用虚拟货币为恐怖主义提供资金的犯罪活动。

传销引发的“谋财害命”带来新困境

传销活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长期存在,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它具有“涉案人员多”、“涉案地域广”、“侦查难度大”和“隐蔽性强”等特点。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全国共破获非法传销类案件3万余起,涉案人员达数万人。然而现在的传销案件呈现新的发展特点,以往传销是“经济案件”,容易“家破”,很难“人亡”,但是近年来由传销导致的“谋财害命”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全稳定。

后单位社区安全隐患突出

后单位社区是指在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的时代背景下,原单位因破产改制而不再承担社区管理服务职能后所逐渐形成的兼具“传统单位”和“现代社区”特性的社区类型。“传统单位治理机制的瓦解和分裂”、“可依附治理资源的弱化和消逝”以及“迈向社区自治能力的‘适应性障碍’”使后单位社区安全状况面临严峻困境,甚至威胁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

编辑 李宇婷

(作者:读特记者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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