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实施节水行动,2022年前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南方+
2020-11-24 21:29

近日,《江门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提出,江门将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

在总体目标上,江门计划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市用水总量2020年、2022年、2030年控制在28.73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与2015年相比,2020年降低33%以上,2022年降低35%以上;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2015年相比,2020年降低27%以上,2022年降低29%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20年达到8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020年达到0.515以上,2022年达到0.520以上。

在推动工业节水减排方面,江门将有效提高工业用水效率,2022年前,每个市(区)建成至少1家节水型标杆企业,全市建成至少1家节水标杆园区。在推动城镇节水降损方面,2020年前,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非常规水利用占比提高0.5%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2022年前完成3000户“一户一表”改造。

为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江门将在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监督执行绿色建筑节水标准及管理制度,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2020年前,城镇民用建筑新建成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成建筑总面积比例达到70%以上,节水型小区建成率达到15%以上;2022年前,建成1所节水型高校,并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此外,江门还将大力挖掘农业节水潜力,到2022年争取建设节水农业示范区。同时,以强监管保证节水落实,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完善各行业用水统计监测,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公共供水管网内月均用水量5千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2020年前,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有专业管理机构的大型灌区以及5万亩以上重点中型灌区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值得一提的是,江门还将以科技创新支撑节水产业发展,力争2022年前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节水服务企业。同时,以深化改革激发节水内生动力,全面推行和完善县级以上城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探索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和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根据省的统一部署落实国家税费改革要求,推进水资源税改革。

编辑 董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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