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藏毒近百公斤!陆丰毒枭死刑!

记者 王若琳
2016-06-25 05:18
摘要

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6·26”国际禁毒日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大会,对一批毒品犯罪大案进行宣判,其中2名被告人因毒品犯罪被判死刑,并在庭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此外有3名被告人因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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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6·26”国际禁毒日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大会,对一批毒品犯罪大案进行宣判,其中2名被告人因毒品犯罪被判死刑,并在庭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此外有3名被告人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中包括一名作案时刚满19岁的女孩。

全市法院一年受理逾6千件毒品犯罪案件

6月24日,深圳中院对被告人王某贩卖毒品案、王某佳走私毒品案、陈某运输毒品案3宗案件三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分别以贩卖毒品罪、走私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对三名被告人均判处无期徒刑。

另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深圳中院对依法对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的罪犯林振群、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的罪犯李家农、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的罪犯田云洪进行了终审宣判。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深圳中院依法对死刑罪犯林振群、李家农、田云洪验明正身后,将3人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统计,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深圳全市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6048件,同比下降78.8%,审结5140件,判决生效6168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毒品罪犯1319人。

陆丰毒枭在深圳租多处房屋制毒藏毒近百公斤

46岁的林振群是广东陆丰人。2010年8月开始,被告人林振群亲自或指使他人,先后在深圳租下多处房屋,并将大量制毒原料、毒品运回,存放于主人房和客房内。后其又在出租房内存放各类制毒原料、制毒工具和毒品成品等,进行制造、贩卖毒品活动。同时,林振群指示他人在深圳市多家银行开设账户,负责所得毒资的流转、提取等,并参与制造、贩卖毒品活动。

2011年7月1日晚,林振群在租住处提供毒品给他人吸食,并让张某(另案处理)送毒品过来。现场伏击的民警将其抓获,并当场从其随身手包内缴获麻古、海洛因等毒品。随后,民警从林振群使用的小轿车车内主驾驶车门下方储物盒内缴获甲基苯丙胺387克,从车内中央扶手储物箱内查获疑似枪型物一支,弹夹内有疑似子弹4发。

自次日凌晨起,公安民警分别对林振群租住的多处房间进行了查处,查获了大批毒品和枪支弹药,包括甲基苯丙胺、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固体、粉末和混合物、海洛因、氯胺酮、咖啡因、麻黄碱近百公斤,以及大量制毒原料、制毒工具、国产制式“六四”式手枪子弹11发和自制子弹1发、毒资32万元。

深圳中院一审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林振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提起上诉,广东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复核,核准林振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命令深圳中院依法执行。

19岁女孩走私毒品被判无期

宣判现场的被告人里,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她就是王某佳。今年1月14日,王某佳受其不久前认识的年轻男子“老板”(另案处理)雇请从深圳带货回香港,“老板”许诺将给其300元港币的报酬。当晚11点时许,王某佳接到“老板”电话让其去皇岗口岸出境大厅停车场3楼203车位取货,王某佳在该地点一台黑色私家车底下找到两袋已包装好的物品。

1月15日凌晨1时许,王某佳携带上述两袋物品经皇岗口岸旅检大厅出境,未主动将所携物品过X光机检查。海关关员让其将随身物品过机检查,王某佳遂将一袋物品藏至X光机下,将另一袋物品过机。经关员再三询问,其才将X光机底下所藏物品取出。

经海关查验,发现其所携两袋物品一袋为白色晶体物质5包,另一袋为白色晶体物质2包。经现场毒品试剂测试及称量,其中5包晶状物(毛重4.88公斤)对氯胺酮测试呈阳性,2包白色晶状物(毛重3.03公斤)对甲基苯丙胺测试呈阳性。

检察机关以走私毒品罪对王某佳提起公诉。鉴于王某佳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构成坦白,且获取微利而实施走私毒品犯罪,犯罪时刚满19周岁,所走私毒品未流入社会,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编辑 欧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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