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迎接中概股回归,港股市场正在酝酿进一步的上市制度改革。对于市场讨论较多的“同股不同权”规则优化,港交所行政总裁陈翊庭11月3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港交所对于重新检视“同股不同权”相关规则持开放态度。
2018年,港交所修改上市规则,允许“同股不同权”架构的公司上市,吸引了阿里巴巴、京东、美团等一批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的知名科技企业登陆港股,推动港交所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企业重要的上市地。
和全球其他证券交易所相比,港交所为“同股不同权”公司的投资者设置了更为全面的保障措施,如申请以“同股不同权”架构上市,必须是市值在400亿港元以上的大型企业,或者是市值100亿港元以上同时收入在10亿港元以上的企业;同时,只有被界定为“创新产业”的公司才能申请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上市。
10月30日,香港证监会主席黄天祐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态称,为了与时俱进,“同股不同权”机制值得检讨,希望有更多公司能以此机制上市。不过,在考虑优化的过程中,首先要保障小股东的利益,不能让小股东的话语权过度被摊薄。此外,随着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另一项市场关注的重点是“创新产业”定义能否放宽。
陈翊庭11月3日表示,港交所收到市场反馈后,认为某些地方确实可以重新检视。港交所凭借稳健可靠的市场以及与内地互联互通的交易机制,对于那些打算回归的中概股具有吸引力。她透露,港交所目前正处理逾300宗上市申请,如果将以保密方式提交的申请计算在内,数量则更多。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