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市场化手段化解金融纠纷!深圳法院为金融纠纷治理引来源头活水

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张燕 通讯员 杨潍陌
10-21 18:26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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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深圳金融产业的“心脏”,福田区金融产业集聚,金融司法需求旺盛。为促进源头解纷、实质解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探索金融纠纷商事调解机制改革,设立全省首个商事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运行半年成功化解金融纠纷,走出了一条金融治理新路子。

基数大专业性强,金融纠纷面临实质解纷难

深圳市福田区汇聚了全市近七成持牌金融机构,2024年金融产业增加值达2200多亿元。与金融行业蓬勃发展相伴的,是金融纠纷的快速增长,2019年至2024年,福田法院共计受理金融类案件15.4万余件,约占民商事案件总量的40%。

“以往,金融机构倾向于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虽然拿到了生效判决和执行文书,但实际上有效回款并不理想,生成不良贷款的同时,还催生了大量失信被执行人,这个账,算下来总体是不划算的。”福田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郭卫分析说。

此外,金融纠纷的专业性、复杂性,决定了必须依靠专业力量化解。传统人民调解虽具广泛覆盖优势,但普遍缺乏金融风控、产品交易等专业知识,面对高度专业化的金融争议时,往往难以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导致调解结果受限。与此同时,人民调解的公益性质也难以激发专业组织活力。

2022年5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正式施行,为专业化、市场化的商事调解提供了制度基础。紧随制度创新,福田法院迅速开展了金融纠纷市场化调解机制改革的实践探索。

引入市场化“活水”,半年化解多件金融纠纷

经过前期探索,一个大胆的构想诞生:成立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以智能化和司法赋能为两翼,推动市场化调解成为批量化解金融纠纷主渠道。

今年3月28日,福田法院联合福田区司法局成立广东省首个商事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双方协作,由司法局负责日常管理,法院派驻人员提供全链条调解指导,从全国范围内择优遴选24家商事调解组织入驻一体化调处中心,与金融机构自行协商对接,以市场化的方式灵活确定收费标准,既破解了专业化调解组织的经费来源难题,又解决了金融机构的解纷需求,实现了金融解纷专业与效率的双向奔赴。

然而,怎么吸引商事调解组织入驻,又如何让习惯于打官司的金融机构愿意选择商事调解?

“刚来福田时,我们案源匮乏,心里没底。”杭州市西湖区希帷云调解中心(下称“希帷云”)负责人坦言,作为从杭州引进到福田的商事调解组织,希帷云一开始面临行业起步阶段“案源少”“信任度低”的共性难题。

当时,商事调解在纠纷解决领域尚属新兴模式,多数商调组织虽具备专业能力,却因行业认知度低、对接渠道不畅,难以被金融机构认可。眼看商事调解组织运行之初“水土不服”,福田法院主动当起“破冰者”,一方面逐一走访辖区相关银行宣讲,为金融机构提供合规、专业的对接渠道;另一方面,推动商调组织先以“免费服务”亮实力,用实际成效赢得市场信任。

就这样,一个个成功案例让口碑逐渐发酵,希帷云的案源从“零星几单”变成“批量涌入”。如今,希帷云在福田的业务也越干越好,目前已在福田注册本地化机构。

辖区金融机构也慢慢尝到甜头。“信用卡逾期案件呈现海量、碎片化特征,亟需高效低成本的解纷机制。我们尝试商事调解后,2023年9月以来我行累计调解成功金融纠纷超过多件,平均回款周期缩短60%以上,解纷费用节省80%以上。”某发展银行属于比较早参与到商事调解的金融机构,其工作人员表示,数据显示,系统内回收达成率从垫底跃升为前端。

目前,调处中心已入驻24家来自全国的优秀商调组织,对接金融机构扩大至20家,调解收费由金融机构和商调组织自行协商确定,通过充分的市场化竞争,真正实现市场产生的问题由市场解决。

赋能精准源头治理,为一流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能”

“依托调处中心先行商事调解,并不是法院要将纠纷拒之门外,相反,我院持续加强司法支撑,全力推动纠纷实质化解。“郭卫介绍,法院和司法局共同出台1+4配套文件,推出赋能解纷10项措施,安排人员常驻调处中心,加强调解指导、规范和培训,有效解决金融纠纷商事调解堵点难点,促进解纷流程既顺畅又有实效。

记者了解到,福田法院为此构建“分层递进”+“全链条调解”的解纷闭环——坚持调解优先,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院依法审查进行司法确认,或由公证机构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强化司法赋能,对债务人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的,创新采用司法协查调取失联债务人号码、冻结债务人微信账户余额等措施,提高可联率,进而有效提高调解率;对无履行能力的,终止调解,出具预查废证明对不良债权进行核销;对债务人可联且有财产但拒绝调解的,由法院立案,依法审理后作出裁判,形成典型示范案例,推动类似纠纷以和解、调解方式化解;优化调审融合,组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调解员”团队,引入特邀调解组织19家、特邀调解员89人,建立审判流程全链条调解机制,以“纠纷到此为止”的理念坚持能调尽调。

此外,福田法院还积极探索系统化治理路径,深挖调处中心等信息资源,定期分析研判纠纷类型特点、趋势成因,形成高质量的金融审判白皮书、风险防范指南和司法建议,推进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比如,福田法院专门发出《关于加强银行业内部监管防范信用贷款类产品金融风险的司法建议书》,围绕压实内部监管责任、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纠纷解决效率、转变纠纷化解理念提出治理措施,得到辖区各银行、信用卡中心的积极响应,真正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

“未来我们将持续强化商事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功能定位,进一步推动商事调解机制改革从金融领域向商事领域延伸,推动纠纷化解从单一调解向多元保障深化,推动系统治理路径从末端解纷向源头预防迈进,逐步建成更高水平的集约化、一站式、年处理纠纷量超百万件的商事金融纠纷调解平台,为超大城市中心城区治理、基层治理体系完善探索新路径,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更多福田实践样本。”福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德军表示。

编辑 刘彦 审读 秦天 二审 桂桐 三审 陈晨

(作者: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张燕 通讯员 杨潍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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